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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3-107272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1-17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项目公示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3-107272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对台州金球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类铸件(含砂铸、壳型铸造、水玻璃铸造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1-17 14:35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2023117拟对台州金球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类铸件(含砂铸、壳型铸造、水玻璃铸造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3号

各类铸件(含砂铸、壳型铸造、水玻璃铸造等)技术改造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丰塘工业集聚区

台州金球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2768.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厂房并调整部分现有的蜡模工艺,同时新增覆膜砂和树脂砂工艺,购置覆膜砂型壳生产线、树脂砂型壳生产线、自动熔化蜡模型壳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形成砂铸(覆膜砂)工艺铸件0.525万吨/年、壳型铸造(树脂砂)工艺铸件0.175万吨/年、水玻璃铸造工艺铸件0.7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无。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工艺废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熔化废气:拟在中频炉炉顶、炉嘴及废渣罐上方设置移动式(需开炉顶时,集气罩上升)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先进入沉降室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另外,建议企业在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时预留安装二噁英处理设施,具体安装时间视监测结果而定,若有检测出二噁英,则需安装;浇铸废气:每个熔化炉就近设置一个浇铸点,铁水利用行车从炉中舀出至浇铸点,对铁水从炉中舀出至浇铸点浇铸整个过程的废气进行集中处理,采用侧吸的方式。要求尽可能缩短中间段的浇铸距离。水玻璃铸造浇铸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覆膜砂、树脂砂铸造浇铸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17)排放:制芯、制壳废气:覆膜砂型壳机、制芯机开模处侧面单独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高空排放;清砂粉尘:收集经沉降室+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打磨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后再经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化蜡、打浆废气:化蜡、打浆车间密闭设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石蜡焊接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喷砂粉尘:喷砂室全密闭,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焙烧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树脂砂再生废气:粉尘收集后与混砂收集点位一起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8)高空排放;水玻璃型壳烘干废气:收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3、DA014)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排气筒(DA019)排放

噪声: 优化布局,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车间门窗等按隔声要求处理,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优化设备运行时间安排;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

固废:炉渣、集尘、废钢丸、废砂、废砂轮及砂带、沉渣、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石蜡废渣、废活性炭、污泥、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期为2023117日至20231月3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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