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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十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13 11:11 来源: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助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经县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十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三门县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2年3月28日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十大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坚持浙江所需、三门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创造性系统性落实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十大项目,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三门示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全力建设省共同富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项目,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具有鲜明辨识度的“三门样板”。

二、工作目标

“助共体”建设为突破口,以十大项目为抓手,统筹政府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力量资源,着眼于社会救助方式“四个转变”,即从收入型单维度救助向综合型多维度救助转变,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转变,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积极探索新时代社会帮扶综合改革的新模式,打造“浙有众扶”县域实践的新标杆,使社会救助更加温暖、高效、精准、智慧、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以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的“三门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暖巢安居,满足群众基本住房保障。推广居有暖屋”项目普及,实施善居工程改善县域内低保家庭儿童与老人的学习环境及居住条件。加强城镇救助对象公租房住房保障。深化危房改造,摸排农户家庭状况、生活物件及需求底数,即时开展救助,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建设,出台政策在土地审批、资金上予以支持。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在助材料、水电、助人工等方面给予帮扶,减少改造成本。动员建筑业协会、装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众的住房改造项目。链接闲置且可用的二手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筛选后配置给有需要的家庭。(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委统战部、县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抚育助学,助力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整合公共资源,拓展服务空间,将社区、社工站、儿童之家及未成年人保护站相融合,设置特殊儿童临时庇护场所配置儿童守护专员。开发建设应用场景,优化大数据功能,打通各部门壁垒,为村级留守儿童建立安全监护网。健全教育救助制度,多部门联动,有效整合各类助学资源,拓展实施发展性资助项目,加大学生资助力度,推进教育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探索学校成立社工站,鼓励教师、社工等加入志愿者队伍,为学龄前儿童提供看护服务,为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提供课后托管和心理关爱服务,绩效与职称评定挂钩。加强重度残疾人教育,对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配送学习辅助设备。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接企业家协会、乡贤理事会、乡镇(街道)商会等社会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儿童之家等阵地,发动社会团体、基金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开展志愿活动,为困难儿童提供生活照顾、亲情陪伴、公益助学等服务。常态化开展“微心愿”活动,鼓励党员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个人等积极参与认领,拓展“微心愿”项目开展形式,不局限于物质帮助,延伸心愿类型,以实现“物质+精神”双重守护。(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检察院、县文广旅体局、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慈善总会、县联合帮扶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提倡婚丧减负,推广婚丧嫁娶文明新风深入推进婚丧礼俗整治,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群众清廉操办婚丧事宜,缩小宴请范围,控制菜品数量分量,简约婚丧礼仪流程,倡导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压缩婚礼丧事的费用开支,并鼓励将节省的开支用于公益事业。将文化礼堂作为婚事新办的重要场所,建立文明家宴中心,鼓励村民在家宴中心举办婚丧事宜,节省开支,弘扬文明新风。倡导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引导婚嫁双方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在全县范围大力推广“零彩礼”新风,除婚宴外,简办或不办订婚定亲等喜庆活动。推行文明祭祀和生态安葬举措,加大殡葬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采用文明健康安全节俭的祭奠与安葬方式。发挥县婚姻家庭协会、红白理事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宣传引导作用,倡导勤俭节约的婚丧风俗,动员社会组织、爱心团体、志愿者等开展“婚丧减负 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县创建办、县文广体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应急帮扶,筑牢困难群众安全防线做好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助队伍能力培训、联动救援机制。资助困难群众缴纳巨灾保险,增加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对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力度。对急难型申请对象,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健全急难群体的应急临时救助向其他救助方式的转接融合,科学研判可能性危机,适当延长救助期限。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司法保障。延伸“身后一件事”帮扶服务,做好心理帮扶、应急处置困难帮扶工作。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打造国家3A级救助站,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的作用,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和效率。设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急难解困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募捐,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乡贤及志愿者踊跃捐款,成立急难帮扶专项基金,培育救在身边品牌项目,用于帮扶确有需要的困难对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县联合帮扶中心、各乡街道

(五)建设慈善食堂,促进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做好慈善食堂建设运行,为老人提供集中用餐与上门就餐服务。做好就餐人员排摸和运行方案(政策)制定工作,明确相关对象补助标准。结合当地风俗、传统、现状等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助餐服务优化发展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慈善食堂。鼓励基层党建与慈善食堂有机结合,发动宣传,单位和干部职工支持慈善食堂运行。发动慈善力量参与,筹集物资帮助慈善食堂运营,鼓励乡贤、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公益人士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支持慈善食堂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统战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县创建办、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联合帮扶中心、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产业帮扶,增强持续创新增富能力大力发展产业帮扶,盘活荒山荒地等闲置土地资源,建设造血型帮促基地,通过拆股量化、来料加工、发展种养殖、参与产业合作组织等模式,提升困难群众增收水平。通过以奖代补、小额信贷等形式为自我发展种养业、来料加工、小经营的困难群众,加大资金方面支持。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困难农户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电子商务培训,提升困难农户就业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鼓励爱心企业保底收购困难农户的生产物资。(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金融中心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县工商联、人民银行三门支行、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七)加大就业帮扶,保障失业人员精准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作用,加大开发与补贴力度,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提高就业援助的精准性,利用数字化平台智能匹配困难人员就业意向,靶向推送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推介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增加送岗下乡服务频次,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的企业,给予带动就业与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推动困难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动员爱心企业、商家联盟、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发合适岗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采集岗位信息,帮促困难群众实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联合帮扶中心、各乡街道

(八)强化助残帮扶,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就业创业帮扶等项目,从资金、岗位上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支持,提高其社会融入能力。强化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探索企业岗位定向技能培训,残疾人获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后予以聘用。探索开发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居家可完成的工作或参与物流配送等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超比例就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力度。对残疾人贷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提供贷款优惠支持。做好残疾人群体就业过程中的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依托“残疾人之家”,由专业服务团队为残疾人提供维权、就业及相关服务。举办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鼓励爱心企业、商家联盟、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就业用工和公益性等岗位。(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联合帮扶中心、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九)深化就医帮扶,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提高困难人群大病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水平,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完善大额医疗费用临时救助机制加强重特大疾病救助,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用好远程诊疗服务平台,深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长期专家在线问诊等服务。建立困难群众责任医生联系探访制度,围绕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心理健康辅导、医疗保健服务等内容拓展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返贫。探索医社工站建设,招募医疗志愿者,培训护理员与医务社工,跟进做好困难家庭病后精神交流、术后康复护理等工作,成立患病家庭互助小组,开展困难家庭“喘息服务”活动,定期为困难家庭家属或照顾者提供技能培训以及喘息服务。鼓励慈善公益捐赠,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助医活动,为困难群众链接医疗资源,提供疾病筛查、日常护理及医疗政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台州银保监分局三门监管组、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县联合帮扶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完善养老服务,提高幸福指数依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优化镇村级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拓宽县域内体检中心针对困难老人免费体检项目,加大补贴力度。探索建立村级博爱家园,推动成立村级博爱互助金。探索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联结乡镇(街道)卫生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各方资源,数据互通共享与专业服务人员、志愿服务队、联合医院签订守护协议,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多位一体服务体系,确保“对象有所呼,服务必有应”。探索困难老人就医交通费减免制度,定期频繁去医院看病的困难群众减免公交费用鼓励滴滴、出租车、私家车队伍,为困难老人提供免费搭车服务。组建医疗志愿服务队伍,定期为身体残障、出行不便老人上门提供量血压、测血糖、视力与听力筛查等服务,普及日常护理知识。加强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照顾者进行护理培训,帮助其更好地照顾患者。(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对照方案项目,实行三单管理(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限时化),确保各项目任务明确,进度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动员各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帮扶项目中来。各牵头单位要设立工作专班,做好方案细化具体化,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目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

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开展各项目任务,确保项目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经费保障,将帮扶资金整合利用,步调一致,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帮扶事业,积极对接县域内外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链接公益慈善资金,为社会公益项目投入资金支持。畅通部门协同渠道,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各牵头、协同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将项目推进进度汇总到县联合帮扶中心。

(三)强化考核督评

加强和改进考核督评工作,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管理有效、简易便行的考核督评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共同富裕考核,定期按照评价指标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具体考核办法由助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营造良好氛围

及时提炼总结全县优秀经验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县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领域首批试点项目成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上下同欲、人人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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