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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090U/2023-107204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1-13 发布机构县经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090U/2023-10720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2年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2 16:24 来源:县经信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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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有效发挥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好“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巩固好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二是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指定熟悉电子政务和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采集、报送等日常具体工作。三是动态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和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和充实小组成员,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在2021年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强多渠道信息发布,通过三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方便不同层次群众获取信息。二是根据新版《条例》的信息发布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信息,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范围、规范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程流程及收费依据,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告知监督方式及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基础信息公开,加强重点信息发布。一方面,对照基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做到政策发布有原文、有解读、有公示、有反馈,形成信息发布闭环;另一方面,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加强重点信息发布。开设助企纾困政策服务专栏,通过专题建设,集中政策发布,突出我局服务企业的特点,为服务对象提供一揽子政策查询。

   (三)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质量。继续规范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切实完善工作流程。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新版《条例》内容及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县级部门整改要求。通过“以检查,促提高”的方式,对照排查问题明细,逐条落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规定执行。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2件,其中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16条,政务信息8条,计划总结2条,意见征集及反馈6条,建议提案1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5条,“助企纾困政策服务”专题8条。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咨询、投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存在滞后。二是工作开展不够细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发布对接工作。由综合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对联络员开展培训,确保他们知晓信息发布规则和标准,畅通沟通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

二是细化专题分类。结合单位工作重点,对需公开的信息按工作主题细化分类。建立重点工作专栏,汇总相关联政策,方便群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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