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指南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基本要求
(一)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至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二)以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办理电子保函。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实际收到缴纳资金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实行“一项目一收退”,不得重复使用。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无需提交退款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或预公示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原缴款渠道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交易中心自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 如投标人变更公司名称、开户银行等基本信息,需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及开具收款收据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经交易中心财务处审核,按人工退款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有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6-83321672,联系人:郑铁南。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