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公共突发事件 >> 应急预案

三门县福利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022-09-07 08:20 来源:县民政局

一、盗窃、匪警应急处理预案

1、当发生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头、强行索取等)损坏福利院或休养员财务或威胁威胁休养员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保持镇静,立即通过通信设备呼叫求援。同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设法制服犯罪。

2、保安接报后,要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迅速制止犯罪行为。同时通知传达室并封锁出事出口,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所有在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赴现场。

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福利院领导,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窃、抢劫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指痕、脚印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相关人员在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及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得离开。

6、公安机关未介入之前,由相关工作人员记录休养员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了解休养员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7、若是流动过程作案,无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一般不做移动。若确需移动时,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入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8、现场如有人受伤,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9、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休养员发生斗气、口角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休养员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休养员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区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院长或者副院长,由院领导出面或者指派人员协助进行调解。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5、护理科负责查明事件原因,并记录。

6、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三、休养员酗酒闹事、精神失常等情况应急处理预案

1、酗酒者、闹事者、精神失常者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必要时,可临时使用束缚带。

2、及时通知休养员家属和医务室,及时送治。

3、对不适合在福利院休养者及时劝退。

4、护理科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

四、休养员急症或跌跤的处理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休养员所在现场。

2、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尽快通知休养员家属。

5、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6、护理科负责查明时间原因,并记录。

五、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有人触电应拿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直接接触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室马上抢救或者送医院急救。

4、报告上级领导。

5、办公室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六、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护理科室负责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通知休养员家属。

2、向上级领导报告。

3、情况严重的,拨打120送医院进行抢救,发生全体事件要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4、有关责任科室对事件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七、休养员走失应急处理预案

1、由护理科负责人召集护理员在楼层及福利院其他可能的地方寻找。

2、采取查看监控录像、联系家属等方式确认其是否离开福利院和出走方向。

3、及时向福利院领导报告。

4、福利院组织办公室等其他科室和人员协助寻找,各科室有配合查找义务。

5、必要时报110请求协助查寻。

6、走失休养员所在班组负责及时在护理台账上记录事件过程,事件结束后查明原因,及时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7、事件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