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台人才领〔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技术创新团队类)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技术创新团队的遴选面向我市企事业单位,主要依托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中的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地、各行业主管单位推荐名额均不得超过1个。
三、推荐条件
1.团队项目具有明确的创新方向和目标规划,目标处于重大科技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紧缺急需对象,能较大程度提升我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
2.具备合理的成员结构和较好的合作基础,创新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近5年活跃在该领域创新活动前沿;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不少于1/2;团队中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核心成员不少于1/2。
3.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已在台州工作2年以上,每年在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须有与用人单位存续5年服务期限以上的劳动合同。
4.同一团队带头人只能申请1个创新团队。
5.入选过市级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在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市“500精英计划”等市级引才计划资助期内的人才不得列为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团队或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遴选程序
1.申报。申报团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编写页码和目录,胶装成册。同时,《申报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均需提供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文档。
团队向所在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其中市直社会事业领域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高职教育、基础教育)、卫生团队分别向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报送,其他的向当地人力社保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
2.审核。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及主管单位根据推荐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初选候选名单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3.专家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团队进行复核审查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4.认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发文认定。
五、支持保障
5年内给予技术创新团队最高500万元特殊支持。
附件: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技术创新团队类)申报表(企业)
2.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技术创新团队类)申报表(事业单位)
3.2022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技术创新团队类)推荐表(样表)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