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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41025061F/2022-108230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9-20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预决算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25061F/2022-108230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2022-09-2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9 08:16 来源: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次数:


     《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台州市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2021年度决算公开.pdf

台州市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pdf

三门县粮食资产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1 年度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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