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8488302 邮编:3180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3323205 邮编:317100
项目名称 | 拟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 | 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 三门县健跳一级渔港码头工程西侧 | 其它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2610 | 40年 |
港池、蓄水等 | 0.185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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