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三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三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6·11”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杭州市临平区“6·9”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大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极端负责的态度,针对火灾易发多发的领域,抓实抓细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实现年度“遏事故、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行动任务
(一)开展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立即发动力量,全面排查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分析研判生产经营消防安全风险,研究针对性风险防范对策。其中文广旅体部门要牵头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类游艺场所的检查指导,紧盯突出问题隐患,落实“五个一查”措施,一是查日常管理,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及工作人员是否明确清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等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落实。二是查平面布局,场所是否设置于住宅楼、地下二层及以下区域,厂房(仓库)改建场所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修装饰材料耐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查设施运行,场所是否按规范要求对应规模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建筑既有报警、喷淋、消火栓、防排烟、安全疏散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场所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本区域设施器材操作方法。四是查安全疏散,游戏道具、装置是否占用疏散通道,空间隔断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是否被遮挡破坏,是否将游戏机关道具门作为唯一疏散门(且无紧急开启功能)。五是查应急处置,场所是否建立明确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演练熟悉,工作人员是否知晓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引导职责。要及时督促相关场所完成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无法立即整改或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的密闭类游艺场所,要实施关停整改,不达到安全条件的不得恢复经营。商务部门要强化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以及地下冷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回头看”行动,对复工复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逐一上门指导提醒、逐一组织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12月底前确保100%达标。其他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做好规模较大的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做好工作统筹,落实属地责任。检查过程中,要逐一建档、签字背书、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和风险隐患点,确保“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流形式”。
(二)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结合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治源行动,明确新建小微企业园区火灾危险性等级不得低于丙类,并建立企业准入黑白名单和入园业态清单。经信部门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整治的指导;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企业建设工程源头消防审批监管;应急部门要督促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企业落实消防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等主体责任;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12月底前,全县规上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推广完成率要达到100%;小微企业和多业态厂房消防安全整治合格率要达到100%。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厂房(仓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企业违章搭建、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行为,指导园区和企业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筑牢生产经营本质安全屏障。
(三)开展“高低大化”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要紧盯多产权多业主及C、D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快资金批复,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快维修、更新、改造。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小区维修资金提取和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督促村(社区)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年内,开展“高低大化”重点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一地一案”“一企一策”,组织相关力量开展综合性演练,确保发生风险和事故时能够立即开展科学、有序救援。
(四)开展自建房等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结合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并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改为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出租房的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盯紧“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重点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完成3人以下复查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员工集体宿舍“敲门入户”行动;严格落实改建自建房“禁止住人和违规住人”“两条禁令”,严防“硬隔离”措施反弹;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自我管理能力“大提升”行动,组织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主体开展集中培训、集中演练,指导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12月底前,形成一支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的“明白人”队伍,有效提升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开展消防安全危险源管控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力量对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进行再排查、再清底,确保底数清底100%;自规、住建、行政执法、消防部门要协同配合,自规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配建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选址通知书),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要求配建地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住建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和警示宣传教育,对于物业住宅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当根据小区业主大会的决定配合分散划设相对集中的停放充电场所,指导业主依据有关规定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建设。消防救援部门要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通过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市场监管、电力部门等要按照职责要求,严厉打击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重点开展小型变压器、配电柜等室外输配电设备隐患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检查;开展用火不慎行为专项治理,普及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12月底前,实现“百万员工消防大培训”;开展违章动火、操作专项整治,要按照“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动火十项要求”、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三个一律”等措施,严格落实现场动火审批和管控制度;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强化电气焊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五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就方案中“五大行动”对象应自行明确步骤、阶段、时段,并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五大行动”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6月30日至11月底)。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分阶段进行宣传发动,为“五大行动”营造声势;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用足用好“罚、封、停、拘”执法手段,形成执法震慑力;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运用信息化方式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五大行动”总结。固化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研究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对策。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抓具体、抓落实、抓督导、抓处置,积极推进“五大行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信息化监控和领导督办等措施,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能交叉事项和新业态新风险的消防安全监管,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靠前一步,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快推进县县乡村企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全覆盖、全贯通,推动属地、部门、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五大行动”期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将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推诿卸责的,视情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