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县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各校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1项艺术活动,培养1—2项艺术爱好,形成班班有歌(乐)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项目和组别
本次艺术节活动项目为声乐、器乐,同时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美术比赛。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如有其他乐器伴奏应由合唱队学生担任。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不得出现外国宗教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唱1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奏1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得使用伴奏带。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奏1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不得使用伴奏带。
(二)美术作品类
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美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厘米×138厘米)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横幅、竖幅均可。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厘米×138厘米),横幅、竖幅均可。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厘米×35.56厘米),横幅、竖幅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平面设计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横幅、竖幅均可。
5.立体造型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四、报送数量
(一)艺术表演类:学校任选一个项目参赛。
(二)美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等5个项目,城区学校每个项目2-3件,其他学校每个项目1-2件。
五、报送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如节目参演学生跨组别,即一个节目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如各学校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二)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内容必须是2022年录制,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节目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节目视频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三)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作品标签卡》,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创作说明电子稿可随作品照片一并报送。
(四)艺术作品原件不退还作者。教育局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节目和美术作品时,各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选办法
艺术表演类及美术作品类按小学组、中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在获艺术表演类及美术作品类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七、报送办法
请各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项目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将各类申报表格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和作品、节目以及艺术作品原件等分别报送。
艺术表演节目以U盘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8日,美术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报送地址:三门县教育局安体科310室,邮箱:lazxlxz@163.com,联系电话:13968466058,52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