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用人单位吸纳劳动者就业后申请领取社保补贴。
(二)适用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原件一份;
(三)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吸纳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吸纳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五)工资发放清单或银行支付凭证原件一份;
★(六)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无需当事人提供);
四、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二)联系电话:0576-83361732
(三)办公地址:三门县新兴街75号5楼501室
五、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1. 申请单位人向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
2.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复审和审核工作;
3.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决定,根据申请单位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单位反馈认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七、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
通知补贴核定结果
十、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个日内。
(二)送达方式:短信通知。
十一、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向经办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单位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核定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救济途径。
十二、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83361732
现场咨询:三门县新兴街75号5楼501室
网站查询:浙江政务网(http://taz.zjzwfw.gov.cn/ )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0576-12345或0576-83326008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三门县新兴街75号5楼501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83361732
现场查询:三门县新兴街75号5楼501室
网站查询:浙江政务网(http://taz.zjzwf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