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
一、整改统筹推进情况
三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自问题反馈以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实施专项攻坚、做好统筹调度,整改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联动部署推进。坚持高举高打,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2月上旬,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坚持抓早抓好,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三门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初步方案编制。坚持“举一反三”,对历史问题、易反弹问题、他县个性问题等进行自我对照、自查整改,做好统筹调度。坚持统分结合,在县委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之外,对应省市有关部门成立船舶、堆场等专项整治组。坚持每月会商,县政府连续召开月工作例会,对面上整改、点上督办、条上整治的工作进度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攻坚。高要求推进规定动作。此次督察反馈涉及三门共11个共性问题和46.2件一般信访件,三门积极主动认领,开展了系列专项攻坚行动。针对信访件办理,继续实施每月调度,做好销号管理,截至目前,46.2件已经全部办结销号。针对涉海环境问题,部署完成了排污口专项排查和整治建议;针对毁林造地问题,全县统一编制整改方案,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领导进行论证审查,高质量完成了26个涉林项目整改工作,获得省督察组高度肯定;针对废弃矿山治理,“一矿一策”明确修复主体责任和治理时限,制定出台“工程采矿”处置意见,提高乡镇治理积极性等。针对性开展自选动作。针对固废(危废)和垃圾倾倒多发问题,率先部署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治理“百日攻坚”和三门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经对全县所有危废产废单位实现了危废规范管理和新《固废法》培训全覆盖,根据方案正在实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环境隐患风险管控不力问题,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建立环境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办和基层网络力量,建立了风险隐患网格排查报告制度,加强属地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防范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区域开展集成整治。台州近岸海域污染的典型案例虽未提及三门,但三门海岸线长而曲折,除生态和自然岸线外,均被港口码头、船厂、砂石堆场、养殖滩涂利用,我县以“三港两岸”近岸海域为重点区域,集成开展养殖渔业固废处置、沿岸垃圾清理、海岸带生态修复等,力争通过“三港两岸”重点整治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加快工程建设,补齐基础短板。对照全年项目建设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实施挂图作战,开展跟踪督查,各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三门县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项目)已完成整改;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进入试运行;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按月份排出年度项目计划表,5月份完成反硝化滤池设备间、高密度沉淀池上部填充墙砌筑、门窗安装、粉刷、涂料、真石漆施工;硝化滤池设备间屋面盖瓦片、高密度沉淀池轻钢屋面施工;生化池、消毒渠改造;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土建完成总工程量95%;设备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91%。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年处置4万吨废矿物油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4月28日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4月29日完成小微收集点许可证申领,5月5日完成“七张问题清单”销号;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共计完成25公里污水管网铺设。
二、领导督察检查情况
4月8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带领生态环境部门赴沿海工业城督察调研危废整治专项行动。
4月13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带领生态环境部门赴海游街道、三门经济开发区督察指导工业企业固废处置管理工作。
4月23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在三门分会场参加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部署推进视频会,并汇报了三门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4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带领生态环境部门赴健跳镇督察2家修造船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提升及危废管理处置情况,赴亭旁镇抽查了2家工业企业固(危)废管理处置情况。
4月29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修造船行业转型升级、流域码头环境整治、砂石堆场整治、渔业养殖固废整治、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地表水水质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5月7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组织召开了三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工作部署会。
5月18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在三门分会场参加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
6月3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在三门分会场参加中央巡视反馈专项问题整改暨无违建创建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6月16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陪同省委环保督察组专项检查。
8月4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参加了台州市迎接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部署会。
8月4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组织召开了迎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部署会暨美丽城镇、垃圾分类和拆迁领域数字化场景应用工作推进会。
8月25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陪同督战2021调研。
8月31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陪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昌笋带队来三门调研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月2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协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迎检工作。
9月11日,县委常委姜华参加了第五届全国净滩公益活动主会场活动暨三门县三港两岸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研讨会。
9月14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在三门分会场参加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落地推进视频会议。
9月17日下午,县委常委姜华调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关工作。
10月15日,县委常委姜华在黄岩参加台州市中央、省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五水共治”重点工作推进会。
11月3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参加台州市迎接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调度部署会。
11月4日上午,县委常委姜华参加三门县迎接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部署会。
11月11日,县委常委姜华陪同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谢峰一行来督察涉及林垦造耕地整改工作。
12月8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参加调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关工作。
12月10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参加了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12月16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在三门分会场参加了全省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
12月20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带领生态环境部门赴浦坝港镇专题调研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工作。
12月22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赴健跳镇、浦坝港督察修造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月10日上午,副县长梁华军参加了北部湾码头疏浚工作专题研讨会。
1月21日上午,副县长梁华军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约谈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2月8日下午,副县长梁华军专题赴健跳镇其头山矿研究方案设计、场地租赁及廊道建设相关工作。
2月17日上午,副县长梁华军参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
3月4日下午,副县长孙军庆参加了进一步深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
3月21日上午,副县长孙军庆参加了生态环保项目迎检工作。
4月12日上午,副县长孙军庆参加了调研“五水共治”工作。
4月21日上午,副县长孙军庆研究七张清单整改工作。
5月6日上午,副县长孙军庆参加了铸造行业整治工作会议。
5月18日下午,副县长孙军庆参加了佃石水库相关工作推进汇报会。
5月24日下午,副县长孙军庆陪同省级部门调研船厂改造提升工作。
三、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我县涉及问题共11条,主要涉及固体废物违规倾倒问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问题,侵占河道、滩涂问题、废弃矿山治理问题等。
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制定三门县整改方案初稿,并已向各有关单位征集三轮意见。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县级考核范围,分解任务,加强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涉林垦造耕地整改基本完成,等待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安排
接下来,三门县将继续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细化整改措施,建立任务台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驰而不息抓整改,压实工作任务。继续按照“五个坚持”的工作总基调,印发实施《三门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合各条线、各片区的整改任务,落实工作主体和工作职责,配强整改办力量,实行“一张清单”抓统筹、抓进度、抓效果。
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突出效果导向。按照“排查、整治、巩固、提高”的思路,举一反三,持续抓好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联动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点位,突出把握事前防范和事后整改,推动解决更多深层次、隐性的环境问题,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确保一件一件盯到底、改到位,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系统谋划抓整改,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针对三门县资源环境的基础条件和突出问题,深入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工作抓手,以“无废城市”创建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为载体,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生态质量,做强生态经济,打造美丽三门。
三门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三门县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2022年4月24日
序号 | 整改任务名称 | 整改目标和措施 | 完成时限 | 目前进展情况 及存在问题 |
1 | (省问题清单第一条)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 整改目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推动美丽三门建设再上新台阶。 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2021年制定出台《三门县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督察考核,增加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环境违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相关问题整改。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完成 1.借力党史学习教育,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自学夜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已完成《三门县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发文。 3.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部署开展了固废危废处置管理、毁林垦造耕地整改、“三港两岸”及海岸线生态环境整治、“无废城市”创建查漏补缺等专项行动,建立了三门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巡查排查报告制度,无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基础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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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问题清单第三条)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 整改目标:坚持节约集约,推动资源要素保障利用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规范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消化处置力度,切实盘活低效闲置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政策,推进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协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成果开展勘界定标工作,实行最严格用途管制,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问题。 3.规范自然保护地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持续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2021年12月底
| 已完成 1. 持续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消化处置,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成功处置盘活金茂船厂5宗约540亩海域使用权,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泰鑫船厂237亩海域使用权;今年以来,完成各类供地总量789.2亩;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395.6亩;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09-17年批次)114.7亩。 2. 开展三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已完成三门湫水山省级森林公园勘界定标工作。 3.规范自然保护地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持续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实行执法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3 | (省问题清单第十二条)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留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方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缩减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 整改目标:2021年年底前完成重点治理矿山(后山采石场)修复任务,2022年年底前完成“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应治废弃矿山(牛尾堂石料矿)治理任务以及规划一般治理矿山(跳山采石场)修复任务。 整改措施: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地核查需要治理的废弃矿山数量,明晰整治目标任务。按照“一矿一策”,研究制定治理方案。 2.压实属地乡镇修复主体责任,倒排时间,实施挂图作战,确保2021年完成后山采石场修复,2022年完成牛尾堂和跳山采石场治理修复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化指导,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及施工等技术困难问题。 3.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计划推进。 | 2022年12月底前 余楚艳2 | 1.“一矿一策”明确修复主体责任和治理时限,倒排时间,实施挂图作战。 2.后山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11月25日通过专家验收。 3.牛尾塘废弃矿山治理:截至5月26日,累计完成削坡项目(总计128313m³)工程量40%、主动防护网项目工程量8%、挡墙项目5%、喷播覆绿项目2%。 4.跳山废弃矿山修复工程: 进行挡墙砌筑、边坡喷绿、种植土回填,截至5月26日完成总工程量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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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问题清单第十八条)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违规倾倒行为,实现环境整洁、无垃圾堆放现象。 整改措施:1.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违规倾倒堆放排查并及时清理;对于历史形成的非正规堆放点编制整治方案,及时清理并做好后续生态修复工作。 2.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育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规范建筑垃圾最终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出台《三门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3.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提高覆盖率,提升处理率,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常态化运行,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和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加强属地、辖区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网格巡查报告制度。提高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营造高压态势。 | 2022年12月底前 韩韬1 | 1.部署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经对全县所有危废产废单位实现了危废规范管理和新《固废法》培训全覆盖,根据方案正在实行专项执法检查。 2.制定出台《三门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3.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环境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办和基层网络力量,建立了风险隐患网格排查报告制度,加强属地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4.强化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5. 加强巡查排查,出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定期排查等制度性文件,定期对10个乡镇、街道及2个开发区开展排查整改,其中浦坝港镇木勺山湾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已开始整改;毛洋山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将于本月26日开标,预计月底开始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利用无人机巡查14次,立案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2021年至今110起,生活垃圾案件243起。 |
5 |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三条)台州市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监管不严,违规倾倒时有发生。 |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杜绝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整改措施:1. 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固废违规倾倒大排查大整治。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执法配合工作,对辖区内违规倾倒现象进行全方位排查,将排查问题形成“一点一方案”,根据方案进行整改。 2.加快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建设,提高终端处置能力。 3.加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四个一”行动,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最终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4.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力度。加大日常巡查频率以及违规倾倒垃圾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对违规行为实行顶格处置。 5.建立智能长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依托卡口视频监控以及基于北斗卫星定位的车辆运行数据,对全县建筑工地出入口、运输企业、消纳企业实施全流程智能监管。 | 2021年12月底前
| 已完成 1.制定出台《三门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整治4次,查处车辆30余辆,立案查处89起。台州市万鑫建筑垃圾消纳服务有限公司购置的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 2、强化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3.开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大排查,对问题点位形成清单,逐一整改。 4.加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建设。三门县健跳镇北塘区块(原中达船厂)现代产业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实施。 5.根据《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智能监管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筑工地、消纳企业、运输车辆信息已接入市局统一监管平台,于4月底完成建筑工地出入口、运输企业、消纳企业全流程智能监管。 |
6 |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七条)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以来,浙江省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海洋无序开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此次督察发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相关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 | 整改目标: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100%,实现数字化监管。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整改措施: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编制《三门县主要入海河流总氮 、总磷控制方案》,加大氮磷减排力度,确保石岩水厂断面和三小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 2.大力开展“三港两岸”及海岸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港口码头、各类船厂、砂石、渔业固废处置、沿岸垃圾清理及海岸生态修复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生态环境隐患,全力打造“水清、岸净、湾美”的黄金海岸线。 3.推进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沿海违法侵占海域滩涂检查督察。坚持生态优先,除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调整评估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协调各类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岛屿净化功能。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王刚华1 | 1. 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编制印发《三门县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完成健跳镇巡检司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亭旁镇5个村纳管、亭旁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重点行业企业总磷总氮排放整治、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2021年建设任务和枫坑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022年,已完成珠岙镇等污水管网10公里建设工程和寺后溪、上枫坑溪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黄坦洋橡胶小微企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完成排查和设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完成方案初步设计;石洋溪清淤项目立项中。2.开展海洋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围填海管控政策,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岸线巡查工作,及时遏制非法用海活动,力求不新增海洋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和查处非法围填海行为。 3.完成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根据部里意见,不纳入红线理由为以下四类(已开发利用/已灭失/纳入国家部委批复规划/单岛开发利用前期投资),目前我县164个无居民海岛中,已开发利用29个,单岛开发利用前期投资8个,涉及到我县其他19个希望不纳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无居民海岛,因涉及到核电温升区和台州港健跳港区口岸扩大开放,其不纳入海洋生态红线的材料已提交省厅审核,等待批复。 |
7 |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八条)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个百分点,主要指标无机氮均值含量浓度上升9.1%,其中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和三门湾四个重要海湾水质均为劣四类。 | 整改目标:对标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整改措施:1.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分类制定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标准、整治时限、整治措施,科学监测、分类治理,推进入海排污监管体系建设,确保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自动监控与执法监管联动,落实入海排污口抽查工作制度。 2.推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实施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开展执法巡查,依法规范养殖行为;积极鼓励适养海域发展贝藻养殖,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开展海洋增殖放流。 3.加强船舶污染海域环境防治。有效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推动落实联单电子化;加强辖区内抵港船舶的防污染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船舶涉污作业活动报告制;加强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作业及洗舱水排放的监管,防止船舶有毒液体污染海洋环境。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中推广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液还田等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加强农业排水治理。 5.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提升县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稳 定,排放污水达到浙江标准。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王刚华2 余楚艳3 | 1. 已完成排口排查报告编制;整治计划制定并发文,根据整治计划目前已完成2021年排口监测、溯源及工业类排口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对2022年排口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招标,招标公告已发布,计划5月30日开标。 2. 严格落实《三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禁限养区管理,目前核发养殖证511本,发证面积13535.55公顷。发展贝藻养殖,加强监管,清理整顿传统网箱养殖及部分无序、违法的生蚝养殖。划定了缢蛏、牡蛎种质资源保护,严格落实休渔期有关规定,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每年实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环境。2021年安排资金164万元,计划放流5000万尾左右。完成了鳙鱼苗(淡水)体长≥10厘米、鲢鱼苗(淡水) 体长≥10厘米、日本对虾苗 体长≥1厘米的招投标。 3.加强宣传统筹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各项工作;长效落实船舶安全与防污染风险源头治理相关工作;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三门海事处共开展船舶防污染相关检查107艘次,开展燃油快检75艘次,燃油、生活污水、油污水送专业机构检测19艘次,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共114艘次,查处违章行为7起。其中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3起,未保存供受油单证和燃油样品4起,共处罚金15.6万元;开展供油船安全与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村入户推广配方施肥及安方施肥,农资店配方施肥建议牌95家,覆盖全县所有农资店,建议卡进村全覆盖,建议卡入户以全县大户、合作社为重点,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积极推进秸秆还田技术及秸秆综合利用; 全县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以及高效低毒生态友好的药剂的化学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2021年实施绿色防控面积11万亩,创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17个,其中省级绿色防控千亩示范区2个;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至少建设一条生态拦截沟渠。 5.对照全年项目建设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实施挂图作战,各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进入试运行;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5月份完成反硝化滤池设备间、高密度沉淀池上部填充墙砌筑、门窗安装、粉刷、涂料、真石漆施工;硝化滤池设备间屋面盖瓦片、高密度沉淀池轻钢屋面施工;生化池、消毒渠改造。;洞港污水处理厂:土建完成总工程量95%;设备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91%。 |
8 |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台州市有关部门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彻底。 |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1.开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根据《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配合台州市制定《台州市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采用人工排查、无人机航测、热红外航测和卫星遥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完成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报告。 2.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根据排查结果,2021年12月底前分类制定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标准、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建立“一口一档”,并根据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3.加强重点入海排污口监测监管。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实现数字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对重点入海排污口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到2022年12月底,基本形成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监管体系。 | 2022年12月底 王刚华3 林芬芳1 | 1.完成新一轮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工作,已完成排口排查报告编制。2.《三门县入海污染源(排口)分类监测、溯源、整治实施计划》已发文,根据整治计划目前已完成2021年排口监测、溯源及工业类排口整治工作。 3. 为切实提升“双随机”监管实效,坚持每季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企业。2021年,我局共抽查企业65家,信息公开65家。2022年第一季度抽查企业6家。 |
9 | (省问题清单第三十三条)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要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督察发现,沿海部分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海洋湿地保护不力,近10年沿海淤泥滩涂和潮间盐水沼泽等类型湿地减少5.1万公顷。 | 整改目标: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强化湿地利用监管,进一步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三门提供重要保障。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湿地保有量管控目标和措施要求,压实地方政府保护湿地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 3.强化日常巡查,加强执法监管,发现侵占、破坏湿地活动及时制止查处,做好湿地资源的监管工作。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陈梦璐2 | 1.待三调成果出来后开展《三门县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调查本县湿地资源状况。(三门县目前无省级重点保护湿地) 2.积极开展海洋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围填海管控政策,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3.积极开展岸线巡查工作,及时遏制非法用海活动,力求不新增海洋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和查处非法围填海行为。 |
10 | (省问题清单第三十九条)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督察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 整改目标:对全县2015年以来垦造耕地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垦造耕地项目予以撤销或核减,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 1.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全面自查,制定出台《三门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贯彻落实整改方案,对已验收入库的项目,一律核减补充耕地指标,违法采伐林木的要依法查处,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正在实施的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和停止采伐作业,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完成生态修复并调整实施范围;尚未施工的,不得发放树木采伐许可证,无法继续实施的撤销项目。 3.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选址立项,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结合常态化森林资源督查,落实日常林业执法巡查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管护好三门生态底线。 | 2021年12月底前
| 已完成 1.已成立三门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三门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 针对省下发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面积,已完成分类处置。县政府于2月份下发文件撤销了14个项目、调整了9个项目的实施范围、核减了24个项目的不符合要求面积的指标,并于3月份完成了森林植被的恢复。于8月底前完成了县级验收。于10月完成市级验收,并完成了“一报一台一网”公示,已完成县级销号程序。项目已经省厅检查组检查通过,待省厅内业系统检查。 3.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选址立项,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结合常态化森林资源督查,落实日常林业执法巡查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11 | (省问题清单第四十三条)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 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 整改目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整改措施:1、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工作,突出数字化改革和体系化建设,有效统筹和调动化肥农药定额制示范区建设、“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以及试点主体培育等工作,计划培育20家示范性农资店,50家“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 2、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力度,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完成上级要求的主要农作物每年取土测土样本数,到2022年12月底,实现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全覆盖。完整“大配方小调整”技术措施,完成主要农作物年推广配方肥或按方施肥数量,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达到90%以上。 3、加大对农药减量和绿色防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药减量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扶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科学开展统防统治面积和覆盖率统计,确保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4、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加大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为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 2022年12月底前 杨锋1 | 1.根据上级部署进行相关整改工作,目前已启动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和统防统治工作。 2.已完成2021年下达的180个点位取土化验任务。结合省、市文件要求,出台主要农作物配方肥主推配方(2021),共推出主推配方35个,为鼓励种植户施用配方肥,出台配方肥实施方案,对购买施用配方肥的种植户给予补贴,完成主要农作物推广配方肥或按方施肥任务4500吨,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1.3%。现已出台三农(2021)258号关于发布《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2年)》的通知和三农(2022)5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统防统治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全县购买已备案单额配方肥补贴500元每吨,对推广配方肥的农资经营单位奖励75元每吨,目前已推广700多吨,取土测土180个工作委托第三方中。3.在全县粮油生产政策中,明确对为其他农户(组织)开展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服务,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服务主体,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奖励3万元。 4.出台了《关于印发 5.已签约、备案服务组织和规模主体统防统治面积4.3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以上。 6.已成功创建2个省级水稻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示范区(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 7.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统防统治工作的通知》(三农〔2022〕18号),部署了2022年统防统治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