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目前我县与临海市农业农村局、临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与病死动物收集队(三门县荣祥动物防疫服务部)签订《病死动物收集承包合同》,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拨付给临海市农业农村局,临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收集队。
2、补助范围:三门县境内,经临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
3、补助标准:补助给临海市农业农村局10元/头,补助给临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68元/头,补助给病死动物收集队31.9元/头。
4、申请程序:
(1)报案。养殖场(户)发生生猪死亡后,参加保险的向保险公司和病死动物收集队报告,未参加保险的向病死动物收集队报告,收集队将安排车辆上门收集。参加保险的养殖户可以获得保险理赔,未参加保险的养殖户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2)病死畜禽收集现场认定。现场监管工作人员填写《三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凭证》(四联单),养殖户、保险勘察人员、收集队、现场监管人员共同签字。
(3)病死畜禽转运。由收集队专用运输车将当日收集的病死畜禽运送至临海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理中心接收人员和兽医核实数量后在四联单上签字并做好其他相关记录。
(3)病死畜禽核查上报。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实行两条线统计、两级审核制度,即乡镇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分别审核、统计上报。县畜牧兽医所按月将乡镇所报数据与无害化处理中心上报的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对县畜牧兽医所核实后的资料形成《三门县养殖环节集中处理模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每月初将上月统计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5、申请材料: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月统计表,动物死亡跨区域无害化处理专用通知单、收集影像资料及补贴时段汇总表。
6、咨询电话 :0576-83361638
7、受理单位: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县农业农村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病死畜禽统计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每年2月21日至次年的2月20日为一个补助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