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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1686075F/2021-106027 文号
成文日期2021-10-27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策解读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1686075F/2021-106027

  • 主题分类: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1-10-2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解读人: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局长陈钱明)

2022-06-28 21:15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近日,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现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陈钱明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1.《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协作办法(试行)》浙税发【2021】52号 

二、主要内容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2年度我县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940元,个人缴纳560元)。


(二)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5日到2021年12月20日

(三)征缴流程

1、续保人员:按规定在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内存入足额的保费。

2、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到村(社区)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成后按规定在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存入足额保费。

3、中断人员重新参保:应先到村(社区)重新办理登记,同时按规定在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存入足额保费。未签约或未办理参保恢复将无法扣款,无法享受待遇。

4、应保未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日期后要求参保的视作应保未保人员,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部分560元缴纳,待遇享受时间自缴费当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三、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

咨询电话:0576-8331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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