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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0N95354Y/2022-106349 文号三农〔2022〕87号
成文日期2022-06-25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应急管理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0N95354Y/2022-106349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5

  • 文号:

    三农〔2022〕87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印发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6-25 16:2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三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三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机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全力提升三门县农家乐应对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农家乐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农家乐防汛防台是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属地管理,防汛防台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村级组织实施、各经营业主具体落实、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农家乐副局长担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人才大与大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做好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工作部署和信息反馈;按照“严于面上、分类指导、提前防范”的原则,及时启动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加强指导服务。

乡镇(街道)根据县防指统一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抓好安全防范具体实施工作,牵头动员组织乡镇驻村干部、村级组织和农家乐经营业主等各方力量,落实责任,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应对工作。

乡镇驻村干部、村级组织发挥农家乐防汛防台一线力量作用,在灾害天气来临前,指导、督促和帮助相关业主做好事前检查和应急措施准备,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可能险情,关停经营餐饮、住宿和游乐设施,做好游客的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

各经营业主是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农家乐防汛防台各项防范措施的组织落实,做到及早防、主动防、全面防。第一时间对接待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将发现的隐患、险情消除在台风登陆前。张贴游客安全须知,及时告知当地天气和灾害预报,做好游客应对洪涝台风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随时与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台风等级消息应适时停止营业,做好预订退团、游客疏散、转移和滞留游客的安置安全。

二、明确范畴,妥善应对

三门部分农家乐地处沿海溪边,防汛防台工作存在业主和游客防范意识较差,防汛防台安全基础薄弱,汛期又是经营旺季等特点,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需要高度重视的防汛防台新领域。在应对工作中要加强条块结合,必须纳入属地统一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农家乐从业人员自身的主动性,突出安全隐患排查和及时整改、加强游客气象服务和宣传提醒、建立村级(旅游公司)网格化防控队伍等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应急处置的对象为农家乐特色村和参与星级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点),农家乐特色村和参与星级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指示、警示标志齐全。指示清晰,危险地带警示标志明显。

三、快速反应,有序处置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及时部署工作,加强指导服务。

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灾害预告信息,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平台向各农家乐业主发布,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预警工作。保持与防汛办及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分析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研究提前应急防范准备。组织动员农家乐业主对安全隐患和可能险情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加固各类设施,对来不及整改的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启动预订退团程序,及时告知组团旅行社当地可能受台风影响情况,各经营业主不得惜客。落实专人负责抗台信息工作,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了解各农家乐防台动态和受灾情况,并按要求向防汛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

Ⅲ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关闭处在山边、海边、溪边“三边”农家乐,动员游客从速离开,或帮助联系到安全区域的农家乐继续驻留,做好游客的安置和安抚工作。进一步关注和分析台风动向,做好随时关闭所有农家乐的各项准备。了解各农家乐存在困难和所需帮助,组织协调自身力量给予援助,必要时向应急管理局报告,申请救灾抢险支援,组织工作组赴农家乐重点影响区域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关闭所有农家乐,做好游客疏散、转移和滞留游客的安全保障。对危险处所农家乐游客的疏散、转移,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对滞留游客进行登记,转移至安全避险场所,落实经营业主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陪同安抚责任,严防游客擅自外出。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人员到岗到位,随时与防汛办等各相关方面保持联系,督促乡镇(街道)组织工作组赴农家乐重点影响区域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Ⅰ级应急相应。Ⅱ级应急响应工作基础上,关闭所有农家乐,及时掌握各地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在宣布应急结束前始终保持关闭经营状态,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完善机制,形成长效

1、强化基层基础。农家乐重点乡镇、特色村(点)要有专人负责农家乐安全经营工作,建立花名册,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村、点、户、人,形成严密防控体系。

2、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经营培训,将防范各类事故、灾害的知识和技能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确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增强农家乐经营业主防范意识和遇险处置能力,强化自觉性和自救互救技能。

3、落实责任追究。农家乐防汛防台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农家乐经营业主无视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关闭或停止对外营业的,不按要求预订退团、疏散、转移游客和做好滞留游客安置安抚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应急预案适用农家乐特色村和参与星级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点),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操作工作表

 

 


附件:

三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操作工作表

工作阶段

主要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预防预警

预防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全县农家乐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检查

组织开展全县农家乐风险隐患检查,配合省、市组织的各类检查;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对督查、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

乡镇(街道)

本乡镇(街道)农家乐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检查、自查

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农家乐风险隐患检查、自查,配合省、市、县农家乐主管部门检查;对督查、抽查、排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管控措施,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落实临时度汛措施。

农家乐经营主体

本单位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自查

组织开展本单位风险隐患自查,配合省、市、县农家乐主管部门检查;对督查、抽查、排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管控措施,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落实临时度汛措施。

预警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向辖区各农家乐业主发出预警信息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

农家乐经营主体

向游客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县农家乐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预警通知,及时向游客进行发布、传达。

工作阶段

主要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应急部署

县农业农村局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和防指统一指挥下,落实上级农家乐主管部门要求,保持与防汛办及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分析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研究提前应急防范准备,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当地防指和农家乐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灾情报送

根据各级防指及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防汛防台动态,紧急报送突发灾情、险情。

乡镇(街道)、农家乐经营主体

人员安置

乡镇(街道)和农家乐启动应急响应,乡镇(街道)落实安置点,组织并指导农家乐经营主体启动预订退团程序,及时告知组团旅行社当地可能受台风影响情况,告知已入住的游客做好准备,不得随意外出;农家乐经营主体应主动开展安全隐患和可能险情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加固各类设施,对来不及整改的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农家乐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Ⅲ级响应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应急部署

县农业农村局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和防指统一指挥下,结合上级农家乐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紧急通知,进一步关注和分析台风动向,做好随时关闭所有农家乐的各项准备,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当地防指和农家乐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灾情报送

根据各级防指及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报送防汛防台动态,紧急报送突发灾情、险情。

工作阶段

主要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

乡镇(街道)、农家乐经营主体

人员安置

乡镇(街道)和农家乐启动应急响应,关闭处在山边、库边、溪边“三边”农家乐,乡镇(街道)需督促各农家乐经营主体适时关停,组织农家乐经营主体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准备工作,及时掌握所疏散、转移游客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集合地点、往返安全路线、交通工具等。农家乐经营主体要根据要求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准备工作,并根据乡镇(街道)和农家乐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Ⅱ级响应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应急部署

县农业农村局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和防指统一指挥下,结合上级农家乐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紧急通知,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当地防指和农家乐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灾情报送

根据各级防指及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报送防汛防台动态,紧急报送突发灾情、险情。

乡镇(街道)、农家乐经营主体

人员转移安置

乡镇(街道)和农家乐启动应急响应,乡镇(街道)需告知各农家乐经营主体停止经营,关闭所有农家乐,组织农家乐经营主体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工作,及时掌握所疏散、转移游客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集合地点、往返安全路线、交通工具等,安全转移所有滞留游客并做好登记,对危险处所农家乐游客的转移,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农家乐经营主体要根据要求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工作,落实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陪同安抚责任,严防游客擅自外出,并根据乡镇(街道)和农家乐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阶段

主要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应急部署

县农业农村局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上级农家乐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紧急通知,关闭所有农家乐,及时掌握各地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在宣布应急结束前始终保持关闭经营状态,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组织乡镇(街道)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乡镇(街道)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当地防指和农家乐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做好农家乐防汛防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灾情报送

根据各级防指及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报送防汛防台工作动态,紧急报送突发灾情、险情。

乡镇(街道)、农家乐经营主体

人员转移安置

乡镇(街道)和农家乐启动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告知各农家乐经营主体停止经营,组织农家乐经营主体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工作,及时掌握所疏散、转移游客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集合地点、往返安全路线、交通工具等,安全转移所有滞留游客;农家乐经营主体要根据要求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工作,并根据乡镇(街道)和农家乐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响应

调整或终止

应急响应调整

县农业农村局

应急响应调整

根据县防指调整的应急响应级别,做好相关响应。

应急响应终止

县农业农村局

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县防指终止应急响应的安排,做好必要的告知工作。

工作阶段

主要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应急处置

抢险救援

县农业农村局

协助开展抢险救援

必要时安排人员协助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受灾严重的农家乐业主进行救援行动

乡镇(街道)

开展抢险救援

安排人员对受灾严重的农家乐业主进行救援行动

动态报送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及时了解受灾动态信息

掌握全县农家乐业主安全有关情况,及时统计全县农家乐业主受损情况,如有突发情况及时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

灾后恢复

灾后恢复

县农业农村局

帮助农家乐业主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开展农家乐业主灾后恢复工作,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灾后恢复工作;派出指导组赴受灾地区帮助开展灾后恢复及慰问工作;加强与保险机构的沟通,做好有关农家乐业主受灾理赔工作。

乡镇(街道)

帮助农家乐业主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开展农家乐业主灾后恢复工作;开展灾后恢复及慰问工作;加强与保险机构的沟通,做好有关农家乐业主受灾理赔工作。

农家乐经营主体

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开展灾后恢复工作;有困难时,加强与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困难;及时理赔。

总结评估

总结评估

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农家乐经营主体

总结评估

遭遇重大灾害后,对农家乐防御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农家乐经营主体做好灾后总结,进一步完善防御措施和设施装备,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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