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台《三门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在《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规范县级储备粮轮换行为,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保安全、促产业的作用,根据《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浙粮〔2020〕53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粮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从事和参与本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的单位和个人,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明确《管理办法》总则;第二部分明确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门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门县支行及浙江省三门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部门职责;第三部分明确县级储备粮轮换的品质及数量控制,第四部分明确县级储备粮轮换年度计划及实施;第五部分明确县级储备粮轮换的财务处理,第六部分明确监督检查及处罚;第七部分明确附则。
四、解读机关
《管理办法》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
解读人:梅颖
联系方式:0576-8333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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