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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2-98508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4-29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工作规则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2-98508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4-29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工作职责

2022-04-29 15:48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工作职责


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①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③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六类)、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④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海岸等)、“三同时”制度监督管理工作⑥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⑦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⑧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⑨经局党组授权,负责各类项目评审、验收(含土地综合整治及矿山修复现场踏勘、验收等

二、自然生态与监测信息科:

①负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②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③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含26县考核、美丽台州考核、美丽三门考核等);④牵头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含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资金的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⑤牵头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磋商);⑥负责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⑦负责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信息发布⑧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⑨牵头负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监督、设备对比抽查和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联网公布率考核等工作;⑩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三、污染防治科:

负责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实施重点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人河排污口审批;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辐射环境监管、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发放,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制定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组织拟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指导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环境保护监测站:

①负责全县水、气、土壤、生物、噪声与振动、核辐射、海洋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②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比对监测等,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承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和污染事故仲裁监测;③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④承担全县水、气、噪声等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运行以及维护管理;负责全县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⑤负责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相关环境监测分析评价报告;⑥撰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五、应急管理科(执法队):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②负责污染事故、生态破坏等各类应急响应及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做好相关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域案件执法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分派、调查与处理工作④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以及超标、异常数据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⑤负责环境安全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调度各类环境应急信息和提出预警建议,承担平安建设相关职能(含生态安全、健康安全、旅游安全、食药品安全等);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⑦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六、执法保障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做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②负责相关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监督指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执法证件管理;⑤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对内审核,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统计分析、考核制度;⑥牵头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调解等工作,各责任科室承担具体工作;⑦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及信用评价管理。负责依法行政、法治三门建设相关工作。

七、生态安全工作中心:

①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督察及其他专项督察工作的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②牵头负责重大督察问题的汇总、上报,牵头负责“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蓄水池等相关工作;③负责河长制巡河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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