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正式上线。可实现线上办理《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下称通行证)。
有意向申请《通行证》的单位或企业,可以通过登录“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企业申请地址:http://183.136.177.31:8443/txz-pc/#/mobileLogin),按要求填报包括物资类别、运输起讫地、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含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信息。其所在地县(市、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会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成全国统一样式的通行证。
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流程
1、进入系统:
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系统(http://183.136.177.31:8443/txz-pc/#/mobileLogin)
2、账号注册与修改:
1)注册:首次登录,点击右下方“企业注册”按钮。
2)进入注册页面,根据要求填写相应信息,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注:“所属地区”需下拉选项,精确填写到区/县一级
3)修改:点击左侧“企业信息”,并点击对应企业名称右侧“编辑”,可对企业信息进行编辑。
3、申请通行证:
1)点击左侧“通行证申请”按钮,进入申请主页。点击主页右上方“新增”按钮,进入通行证申请流程。
2)根据申请页面要求,如实填报公司信息、车辆信息、司机及随车人员信息、行程信息和物资信息。
3)“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必须在申请时的48小时内,若超出48小时,则不能申请通行证。
4)点击界面右上方“保存并提交”,该申请将正式提交至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储备物资、能源和大宗商品等;经信部门负责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集疏运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等;商务部门负责生活物资等;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医用及药品物资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等;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快递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物资等。
5)企业可在主页点击“全部数据”按钮,并点击下方申请单信息栏,查询本次申请内容及申请状态。
4、通行证下载:
企业确认通行证审批通过后,可点击页面最下方“通行证”模块中的“下载”按钮,下载通行证并打印。
5、电子通行证使用:
通行证申请成功后,企业无需打印,可告知驾驶员在“卡车司机在线”查询并使用。
1)卡车司机在线入口
浙里办:直接扫码二维码(如下图所示),或者在浙里办中搜索“卡车司机在线”,点击进入。
微信小程序:直接扫码小程序码(如下图所示),或者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卡车司机在线”,点击进入。
微信公众号:直接扫码二维码(如下图所示),或者关注“浙江ETC”公众号,点击“我的服务”-“卡车司机在线”,点击进入。
2)出示电子通行证
进入卡车司机在线首页,在“防疫服务”板块点击“防疫通行证”。
“防疫通行证”查询需司机实名认证,绑定身份证号码后即可打开“电子通行证”列表清单。
点击其中一张,打开“电子通行证”。
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口等防疫检测点时,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两码一证”符合要求,且车辆、起讫地等与《通行证》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便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