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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03H/2022-97553 文号三政规〔2022〕4号
成文日期2022-03-2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失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0-2022-000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03H/2022-9755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3-22

  • 文号:

    三政规〔2022〕4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0-2022-00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县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23 16:58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三门县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三门县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准惠企促发展扩大投资稳增长30条通知》(台政发〔2022〕1号)和《台州市消费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促消费工作助力“开门稳”“开门好”的通知》(台消费专班〔2022〕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补贴范围

消费者在我县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在本县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补贴提前发放完毕的,活动即告结束。

、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共安排300万元,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发放。

(一)购买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5万元(含)-10万元车辆,补贴2000元超市卡;

(二)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超市卡;

(三)购买裸车价2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超市卡。

(四)购买上述任何一款价位的新能源或油电混动车辆,补贴再增加500元超市卡。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开具购车发票后,由汽车销售企业在指定平台(委托市电商公共平台开发的购车补贴管理平台)输入消费者信息抢占补贴额度。

消费者购买汽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由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向县商务局提交申请资料(消费者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县商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税务局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县财政局在2个月内完成资金下拨。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县消费专班领导下,县商务局牵头协调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做好汽车补贴相关资料审核、汇总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县发改局协助做好汽车促消费活动;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需在完成资料审核后2个月内完成资金下拨;县公安局负责确定汽车注册登记(上牌)的真实性;县税务局负责审核汽车车辆购置纳税情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好价格监督检查、消费维权等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核对并提供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二)强化活动管理。县商务局要实时掌握辖区内补贴余额情况,如申请补贴资金达到活动总金额,及时告知汽车销售企业停止申请。参与活动的企业可以制定让利促消费优惠方案配合活动开展,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并主动介绍补贴相关规定,及时汇总销售情况。参与活动的企业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促消费活动安全有序。严禁虚开发票、骗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加强活动宣传。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县委宣传部负责在相关媒体开展活动宣传和信息发布。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加强店面活动宣传推广。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3月22日起施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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