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气象局关于公布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各科室、台、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要求,特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附件: 三门县气象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门县气象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三门县气象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制定《三门县“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 | 气象台 | 《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的通知》 《台州市本级“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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