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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2-97379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3-1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项目公示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2-97379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3-1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2年3月15日拟对浙江鸥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装饰材料及200万平方米发泡垫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2-03-10 10:57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关于2022315日拟对浙江鸥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装饰材料及200万平方米发泡垫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2022}8号

浙江鸥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装饰材料及200万平方米发泡垫生产项

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永盛路3号

浙江鸥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租赁台州经海家具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永盛路3号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总投资3700万元,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米装饰材料和200万米发泡垫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实施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馈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投料、印刷、发泡、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燃气废气。

投料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进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

1)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不要布置在厂界侧,并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化学品废包装、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废导热油、废抹布和废DOTP油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315日至20223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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