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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0N95354Y/2022-111113 文号
成文日期2022-12-23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0N95354Y/2022-111113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12-2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12-23 09:0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部门日常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日常化,促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农资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保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依法行政基本准则,切实将法治手段贯彻于生态立农、科技兴农、质量强农、多措富农、改革活农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做到依法监管、依法扶持、依法指导、依法服务,努力实现农业部门日常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日常化。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2年度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等共15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共抽查72户次,全部完成了检查并将结果加以公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深化联合监管,根据《三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肥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执法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18起,罚没款113.79万元,因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而追究刑事责任5起,刑拘24人。严格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局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初级农产品(种植业,畜牧业),定量抽检462批次,合格率100%,定性检测7300批次,合格率100%,初级水产品定量抽检427批次,合格率99.27%。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文件制定后也通过“中国三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订立政府合同时,也由局乡村振兴协调科(政策规划与法规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进行备案。2022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5个,审核行政合同59份。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三是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或停止决策执行,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省权力事项库事项清单。认领行政检查386项、行政处罚事项386项,并实现动态实时调整。按照省市县关于“监管一件事”工作要求,对照“监管一件事”情景配置,梳理省定的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23件。理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关系,根据农业领域赋权乡镇22项执法事项目录要求,落实开展《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积极沟通协调农村宅基地新监管模式。制定下发《三门县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指引》、《三门县农业农村领域教科书执法案例》,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行政处罚结果也已经在网上进行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也按要求予以在网上公示。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机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规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

4. 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内设乡村振兴协调科(政策规划与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队内设案件审查科,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员4名,并聘请法律顾问1名,保障我局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建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

    2.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共公开信息318条,涉及机构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发展规划、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等。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仲裁、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渔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和农业生产事故纠纷。2022年共计接到投诉举报12起,接受咨询26起,受理农业生产事故1起,调解1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完善信访责任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信访室,安排专门的信访人员对涉农和渔信访进行分类处理。2022年我局共接收信访案件77起,受理71起,其中来信2起,来访1起,来电56起,网上投诉12起,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系列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根据中心组学法制度,结合当时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四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六次。善执法队伍定期学法培训制度。具体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周一学习夜”制度,通过教师授课、观摩录像、干部讲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二是坚持日常培训制度,每年除按要求参加省、市、县三级执法业务培训以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执法科室定期组织公共法和专业法的培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横幅等传统方式,以及“掌上三门”、“三门农业农村”“三门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并积极组织参加线下的法治宣传。

二、存在的不足

1、法制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且法制宣传广泛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

2、局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对照《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行自查,并不断整改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版的推广和应用,做好数字化执法设备的配备工作,做好海洋、自然资源、环保部门划转职能的认领和监管工作。

(二)开展以“三农稳、亚运安”为主题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全县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积案化解“清零”的工作成果,加强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解决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亚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持续开展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在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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