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规范溺水警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及时妥善地进行溺水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三门县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2022〕39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处置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溺水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发生在街道境内水域的溺水事件,以及相邻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请求开展的溺水事件进行应急救援。
(二)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加强协调。在街道党工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大联动指挥中心协调指挥,应急救援战斗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溺水应急救援工作。
2.以人为本,科学救援。救援中最大限度挽救溺水者生命,同时科学施救,杜绝因盲目施救带来救援人员的伤亡。
3.现场管控,控制事态。对发生在敏感水域或者涉及敏感人员以及多人溺水的事件,要加强现场管控,对围观群众进行劝离,防止视频、照片的流出,同时防止因溺水事故带来群众聚集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建立沙柳街道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陈磊担任组长,街道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沙柳派出所、沙柳卫生院(急救中心)等为成员单位。
人员组成: 组 长:陈 磊
副组长: 乔 乔 郑林钧 陈海忠 章正赠 徐武威
成 员:杨伟琼 毛元旦 吴优苹 陈宋宋 黎以跳
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设立基地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情组建抢险救援组、现场勘察组、交通疏导组、现场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小组。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一)基地指挥部。成立街道当日值班领导为指挥长,统一指挥,下达指令,调动警力,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参与救援,全程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对重大、疑难溺水警情,设立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的党委、政府负责人为现场总指挥,公安机关负责人为现场指挥,负责对整个事件具体指挥。立即启动与相关部门、单位应急绿色救助联动机制,及时抢救,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各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到现场指挥部报告,听从安排,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程。
视情设立下列各小组:
1. 抢险救援组
(责任单位:救援队) 组长:杨相平 成员:杨小彬 叶以根 杨贤彬 杨旭亮
(1)现场施救。
(2)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打捞。
(3)遇有人员伤亡的,通过指挥中心通知医疗部门组织抢救,通知民政部门处理、保管尸体。
2.医疗急救组:组长:叶静超成员:黎以跳 徐武威 负责溺水人员的急救、送医工作。
3.现场勘察组
(责任单位:沙柳派出所)
(1)勘查事故现场。
(2)现场走访及调查取证。
(3)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
(4)调查控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
4.交通疏导组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组长:何其军成员:张浩良 楼可珠
(1)维护现场交通秩序,设置安全隔离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围观造成交通拥堵、事态扩大。
(2)对现场周边进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疏散群众,指挥救援车辆停放及进出现场。
(3)负责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
5.现场警戒组
(责任单位:沙柳派出所)组长:毛元旦成员:杨成将 娄宏
(1)对现场进行保护、警戒。
(2)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发生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3)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劝其离开现场,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协助派出所和其他参与救援的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善后处理组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沙柳派出所)组 长:叶和平成 员: 毛元旦 倪洁 何昌鲁
(1)协助医疗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查清死伤者身份,通知亲属。
(3)负责向指挥中心报送信息。
(4)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工作,开展调处工作。
(5)对涉及港、澳、台、侨人员及外国人伤亡的事故,由出入境管理科到达现场核实后通知相应的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部门。
7.宣传舆情组
(责任单位: 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 长:林波 成 员: 陈宋宋 蒋小俊 蒋文娴 赖雨沁 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及对外宣传工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情况,负责收集互联网上的舆情动态,及时封堵、删除互联网有害信息;必要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现场救援力量
1.派出所:携带救援装备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街道救援队:开展本专业允许范围内的溺水应急救援,并与派出所、民间救援队协作救援。
3.民间救援队伍:听从指挥长或现场民警指挥,协助进行溺水应急救援。
4.医疗急救队伍:负责溺水人员的急救、送医工作。
三、处理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和指挥调度
1.问清警情:指挥中心接报后,迅速问清落水时间、地点、人数等基本情况。
2.指令出警:第一时间将指令下达给事发地派出所、消防大队,以及危险水域巡防队伍,携带相应的救援装(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告指挥长。
3.通知救援: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单位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处置,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水上救援力量等人员赶赴现场救援。
4.报告领导:指挥长立即将情况报告街道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指示进一步实施指挥调度。
(二)处警和前期处置
1.赶赴现场:处警单位或处警人员接到群众报警或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核实落水人数、溺水者身份、落水时间和水域等有关情况并报告指挥中心。
2.组织施救:处警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加强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使用携带的救援装(设)备和现场可利用物品、条件,开展救援工作。
3.开展急救:溺水者被救后,处警人员要积极配合120急救人员开展急救工作;120急救人员未能及时到达现场的,要积极采取急救措施,并视情就近送往医院抢救。
4.配合打捞:溺水者已死亡或失踪的,处警人员要配合水上救援等部门开展打捞搜救工作。
(三)设置警戒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要首先组织抢救落水人员,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同时,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
(四)事故调查处警人员在开展救援的同时,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五)善后处理在现场勘查完毕后,立即清理现场,人员确认死亡的,立即民政部门将尸体搬离现场,送至殡仪馆,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详细了解溺水人员情况。
2.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耐心做好安抚工作。
3.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或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损害赔偿争议。
4.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报送溺水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后,辖区派出所要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包括溺水人员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经过以及结果。指挥中心应及时将情况编报县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和县府办。
五、具体要求
(一)熟悉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组成员要熟记处置预案,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常备不懈。值班备勤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车辆、器材保持技术状况良好,时刻处于待命状态,确保事故发生后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出警。
(三)确保安全。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的人员,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沙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