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共性问题“举一反三”
(编号七)完成情况公示表
根据要求,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相关规定,现对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 从信访举报情况来看,公众参与度不高、相关举报量少、举报奖金仅有个别地方发出,整体奖励还是偏低,有奖举报未能充分发挥正向激励的效果。 |
整改措施 |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开展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电台、两微平台等媒体,多措并举,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开展有奖举报,增强群众信访法治观念,营造“理性投诉”氛围,引导合理维权。 2.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信访举报内容保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信访信息泄漏风险,切实改善有奖举报质量,力争将环境有奖举报工作抓实抓好。 3.提升有奖举报事项调处效率,切实提高信访办结率、一次性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征求举报人意见后,能按照有奖举报程序走的,一律按照有奖举报程序走,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正向激励作用。 |
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群众开展普法活动。线下利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等活动,将环境安全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利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讲解相关的信访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典型案例、《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进一步增强群众信访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合理维权。 2.强化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和各项举报保护措施,依法切实保护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台环三分发〔2021〕4号),明确指出“未经提出举报、投诉的信访人同意,公开、泄露其姓名、材料内容和其它有关情况得”、“对信访人进行刁难、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三门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台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台环三分函〔2021〕41号)文件,同时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匹配12345和12369平台、电话举报、上门举报等各举报途径中符合条件的对应投诉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截止11月底,我局共收到信访投诉256件,信访办结率99.2%、群众满意率98%,信访投诉量较前三年信访平均量下降30%。 |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联系电话:0576-833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