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2日拟对三门县制氧厂年产17000吨氧气、混合气等各类气体储罐充装及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2]71号
| 年产17000吨氧气、混合气等各类气体储罐充装及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 三门县制氧厂 | 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购置各类气体储罐及装卸设备,在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的自有地块内实施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7000吨氧气、混合气等各类气体充装产能。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1、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管阀泄漏的气体、残留管道中的废气、系统超压排放的废气等少量工艺废气主要含氮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氢气、甲烷等,均为空气的组成成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 废水:生活污水中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送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噪声:企业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①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②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设置,生产过程关闭各生产厂房临厂界门窗;③废气处理系统配套风机设置减振装置;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