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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066B/2022-110382 文号花政发〔2022〕29号
成文日期2022-09-06 发布机构花桥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其他文件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066B/2022-110382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花桥镇

  • 成文日期:

    2022-09-06

  • 文号:

    花政发〔2022〕29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调整花桥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2022-12-01 09:09 来源:花桥镇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花桥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建锋(党委副书记)   

顾彦融(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金  华(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叶丹丹(副镇长)

成  员:陈  强(副所长)

胡俊杰(综治办主任)

张招火(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舒伟波(花桥卫生院院长)

王飞龙(司法所所长)

方姗姗(社会事务办卫生健康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定期组织召开本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体人员以及辖区村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本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综治办、民政办、残联办、镇卫生院、派出所等成员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底数清、去向明,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四)督促指导辖区各村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

(五)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六)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七)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民政、卫健、村委会、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八)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九)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做好患者隐私保护,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治泄密。


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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