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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36037025T/2022-109850 文号
成文日期2022-11-22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应急预案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36037025T/2022-109850

  • 主题分类:

    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2-11-2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佃石水库调度规则

2022-11-22 14:10 来源:县水利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佃石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任务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主要任务是向亭旁镇、海游城区、珠岙镇健跳镇等地供水,为充分发挥佃石水库综合效益,规范佃石水库调度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水库调度工作应遵循防洪效益高于兴利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科学调度,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基础上,努力降低洪水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在设计标准内正常运行,争取水资源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  调度职责分工

第三条  根据《浙江省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及三门县水利局“三定方案”,佃石水库由三门县水利局负责调度。

应急响应期间的佃石水库应急防洪调度和抗旱调度,由三门县水利局向三门县政府报告后实施。

第四条  佃石水库泄洪预警的组织实施,按《三门县佃石水库放水预警方案》(三政办发[2017]113号)执行。

第五条  农水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水库调度行业管理,提出水库调度的合理化建议。

佃石水库事务中心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调度指令具体实施水库控运工作;防汛防台期间及时开展水库洪水预报,分析水库水雨情、工情等汛情变化情况,提出不同时期水库调度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其它科室、中心、流域站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水库调度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调度原则

第七条  水库调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水库工程安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等任务及社会经济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遇超标准洪水,要保障大坝安全不出险,尽量减轻洪水灾害。

第八条  各级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库调度指令,以及经市水利局批准的控运计划。

第四章  防洪调度

第九条  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浙江省法定汛期,其中4月15日至7月14日为梅汛期,汛限水位106米;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台汛期。

佃石水库台汛期水位控制,在7月15日到8月20日,原则上低位控制,汛限水位为103米;在9月20日到10月15日,原则上高位控制,汛限水位为104米,向非汛期过渡。

第十条  水库应充分发挥拦洪调蓄的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台风或强降雨影响期间水库在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拦洪调蓄的功能,可与下游错峰调节。降雨结束后5天内必须降低水库水位至限制水位以下。

第十一条  佃石水库防洪预泄流量应以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为标准,预泄流量原则上不超过140m3/s(设计5年一遇)。

第十二条  应急防洪调度,原则上应在接到调度指令3小时内完成预警、开闸泄洪等工作,具体由佃石水库事务中心组织执行。 

第五章  兴利调度

第十三条  佃石水库兴利调度应服从防洪调度,水库正常蓄水位106米。

第十四条  水库按照用水户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供水次序,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行业用水,其次满足农业灌溉及一般工业用水,最后满足生态环境等用水需要。

第十五条  佃石水库事务中心应根据历年用水量等情况,合理预测分析各部门用水需求,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六条  遭遇干旱年份,水库来水偏少,蓄水量不足时,佃石水库的调度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行业用水为主要目标,灌溉、生态等其它用水调度根据综合分析后进行缩减或适时停止。

第十七条  灌溉调度、生态用水调度由需水单位提出用水申请或建议,经三门县水利局会商后确定调度方案。

第十八条  其他应急调度如工程施工抢修活动、突发性应急抢险、突发性污染等事件。应急调度由需求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和具体方案,经三门县水利局会商后确定调度方案。

第六章  调度单管理

第十九条  佃石水库调度指令采用调度单的形式。调度由三门县水利局局长审定,局长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二十条  调度单接收单位为三门县佃石水库事务中心,同步抄送台州市水利局、三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等有关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门县水利局佃石水库调度内部流程:

一、根据《浙江省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及三门县水利局“三定方案”,佃石水库由三门县水利局负责调度。

二、佃石水库事务中心及其他用水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佃石水库调度建议。

三、三门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在汛期做好值班值守,每天关注佃石水库水位情况,接近限制水位时适时启动调度分析研判。

四、根据水库控运计划和实际情况,由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牵头拟稿,经商佃石水库事务中心、水政水资源科、农水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佃石水库调度方案,形成佃石水库调度单。

五、佃石水库调度单由分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佃石水库事务中心的领导初审,局长审定,局长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应急响应期间的佃石水库应急防洪调度和抗旱调度,应向三门县政府报告后实施。

七、经审定的佃石水库调度单,由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传真至佃石水库事务中心,抄送台州市水利局、三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海游街道办事处、亭旁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同时与佃石水库事务中心电话确认,做好资料存档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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