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三门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二)积极做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关。2021年度,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这一规范性文件,在以县政府的名义发文公开后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按照要求公布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三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三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两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二是按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由三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统筹安排,确定对口联系的法律顾问1名,并与其签订2021年劳务合同,由其负责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咨询和出庭参加应诉等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对2021年度法律顾问信息和工作记录进行录入。
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我局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年度三门分局按要求对1件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和2021年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全覆盖的合法性审核。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推进数字化牵引法制建设。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大通过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加快推动平台联通对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2021年度,我局根据新《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三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浙江省政务信息公开网”平台,将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上传平台,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无因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被纠错和败诉。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三是做好权力制约监督。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主动配合,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监察建议采纳情况,依法支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履行刑事执行职能。
(四)依法有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1年我局认真办理环境来信来访,及时查处各类环境投诉,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21年共受理投诉291件,相比去年(357件)同步下降18%。其中全国1236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13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78件,重复举报16件,共现场执法290起,调处率100%,办结率99.6%,投诉反馈满意率达到98%。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对照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聚力普法,共护美丽台州行动”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环函〔2021〕9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单位的责任,开展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以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生态满意度宣传等契机,进行普法宣传,侧重对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将宣传项目总结及时上报普法办。
二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为让企业了解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也为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普及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在单位公众号平台开设了以案说法专栏。
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建机制、优机构、强队伍、夯基础、实现全员普法,我局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以案说法学习、党史学习会,开展对内普法;对企业进行普法,如组织178家企业召开环境统计业务培训会,组织184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等等。对公众进行普法,我局设有专项宣传普法经费,做好普法经费保障,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社区向群众开展浙江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下的要求依然有一定的差距,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偏少,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六大抓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更为突出。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也少,环境执法人员力量与监管企业数量及要求严重不匹配,全面监管工作难度较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并由局办公室统一指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
二是制定方案机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2021年度,我局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我局制定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和归口科室,建立了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真正形成了宏观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总抓、微观工作由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强化法律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依法决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提高纪检组与环保业务工作的融合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的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聚焦顶层设计,切实找准“落实点”。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谋划好,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六大抓手做好落实情况。继续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法制巡察,法制督查。健全本领域制度建设,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按程序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是坚持改革赋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件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进一步规范审批,缩减环节,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便捷化。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大数据执法应用,实现乡镇环保办和村级网格员“傻瓜式”监管;加强移动执法,实行现场办案,网上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流程标准化、处罚实施网络化、处罚监督全程化;强化环境监察及后督察过程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构建社会普法大格局。抓好领导干部、企业、公众的学法用法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开展以案释法专栏,对外宣传专栏,建立法制文化宣传阵地,并充分利用法制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