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和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制定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及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0.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1.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三门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三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纳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信息科污染防治科、三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058.41万元,支出总计3,058.4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2,783.26万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是:减少浙财建[2019]年98号三门县污水处理厂的中央补助资金33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06.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7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72.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831.55万元,占收入合计27.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33万元,占35.83%;项目支出1,929.60万元,占64.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3.51万元,支出总计2,213.51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3,582.95万元,下降61.8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1、三门县污水处理厂的中央补助资金3300万元, 2、土壤污染专家评估费95万元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0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事业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82.95万元,下降62.22%。主要原因是:三门县污水处理厂的中央补助资金3300万元等项目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5万元,占4.38%;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4.65万元,占92.15%;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5.49万元,占3.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
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事业人员。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5.2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浙财建[2018]121号三门县2019年省级环保资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往年的省级环保资金不在当年预算安排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浙财建[2019]122号2020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年初预算为40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些项目当年没有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85.6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用的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与2019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不能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外事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并统一在外事办列支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0万元,占61.7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09万元,下降25.56%,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和燃油费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占38.25%,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省,市有关科室检查任务多。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7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和燃油费的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7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和燃油费的减少。主要用于环保局执法活动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8%。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有关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保执法检查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6团组,累计67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的检查工作,接待86团组,67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2.09万元,支出决算为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的费用减少;比2019年度增加1.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5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91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25%。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2020年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及2020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河长制工作再有新成效,重点乡镇的公厕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存在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底子薄,资金投入少;公众环保意识仍有较大上升空间,生态环境满意度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但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要加大投入。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二是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统一的理念,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存在的问题:资金投入不足,实际产生的生态效益不够突出。整改措施:建议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考核评分的指导,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门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简化版)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
项目名称 | 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起止时间 | ~ |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
项目实施概况 |
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河长制工作;乡镇的公厕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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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4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398.8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财政资金 | 省财政资金 | ||||||||||||||
市县财政资金 | 400 | 市县财政资金 | 398.80 | ||||||||||||
其 它 | 其 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项目 | 200 | 200 |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 | 200 | 198.80 | |||||||||||||
支出合计 | 400 | 398.80 |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实现效果(项目执行情况) | 权重 | 自评 得分 | ||||||||||||
(1)项目内部控制(项目责任是否明确,有无设立相关经办人及风险点) | 项目专门成立工作组,已明确职责,并建立警示机制。 | 10分 | 10 | ||||||||||||
(2)2019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产出目标 | 数量 | 10 | 10 | 30分 | 30 | |||||||||
质量 | 经第三方检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各设备由正式厂家出产并有合格证书,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 各部位经第三方检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各设备正式厂家出产并有合格证书,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 |||||||||||||
效益目标 | 经济效益 | 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河长制工作再有新成效,重点乡镇的公厕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 | 提高了生态水源标准,推升公厕环境质量。 | 30分 | 30 | ||||||||||
社会效益 | 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 工程实施后,有力的保障项目区域内的环境质量,提升公共意识水平,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 |||||||||||||
(3)执行率 | 100% | 30分 | 25 | ||||||||||||
合计 | 100分 | 95 | |||||||||||||
评价等级 [ 好(S≥95)、较好(95>S≥85)、一般(85>S≥60)、差(S<60)] | 好 | ||||||||||||||
存 在 的 问 题 | 1、农村生态环境底子薄,资金投入少;公众环保意识仍有较大上升空间,生态环境满意度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但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2、资金投入不足,实际产生的生态效益不够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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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
1、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要加大投入。 2、建议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考核评分的指导,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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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
朱琛瑛 | 党组成员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
任晓蕾 | 生态科科长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
填报人:任晓蕾 评价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1.项目内部控制实际得分:项目单位自行评估打分。
2.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实际得分:(1)定量指标实际得分=该项打分权重*目标完成值/绩效目标值,如,目标为“培训参加人数50人”,权重为“20分”,“实际培训参加人数为40人”,该项指标的得分为20*40/50=16分。(2)定性指标实际得分: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程度自行评估打分。
3. 执行率实际得分=实际执行率*30。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组(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报告填写
(一)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系统直接取数,不可更改。其中项目起止时间可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在项目概况中补充说明。
(三)项目实施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评价内容一栏主要填列项目内部控制目标、产出目标(分数量和质量)和预期效益目标(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执行率。(1)定量指标实际得分=该项打分权重*目标完成值/绩效目标值,如,目标为“培训参加人数50人”,权重为“20分”,“实际培训参加人数为40人”,该项指标的得分为20*40/50=16分。(2)定性指标实际得分: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程度自行评估打分。(3)执行率实际得分=实际执行率*30。
(六)绩效目标实现效果:即项目执行情况,重点依次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七)自评得分: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评分,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
(八)存在的问题: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
见。
(九)整改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填写相应的整改情况。
(十)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对“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河长制工作再有新成效,重点乡镇的公厕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存在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底子薄,资金投入少;公众环保意识仍有较大上升空间,生态环境满意度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但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要加大投入。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项目绩效等两个项目自评结果如下。
三门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河道保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河长制工作再有新成效,重点乡镇的公厕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存在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底子薄,资金投入少;公众环保意识仍有较大上升空间,生态环境满意度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但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8.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二是突出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统一的理念,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存在的问题:资金投入不足,实际产生的生态效益不够突出。整改措施:建议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考核评分的指导,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浙财建[2018]121号三门县2019年省级环保资金(项):指2019年的省补资金,用于三门县环保能力的建设。
1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浙财建[2019]122号2020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2020年的省补资金,用于三门县环保能力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