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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精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0年5月14日落实第三方协作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拟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外业调查等;5月28日专题召集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会议,发放征询意见表,根据各乡镇(街道)反馈意见,划分区片范围;6月15日区片划定初稿经乡镇(街道)确认后根据前期收集数据信息开展内业测算,参考天台、仙居标准测算情况,确定我县区片划分及价格标准(讨论稿);6月22日召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及《通知》起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形成《通知(送审稿)》。
《通知(送审稿)》经征求意见会后专题向姜县长专题汇报《通知》起草背景、区片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幅度情况。
四、解读机关 :
《通知》由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
解读人:杨有勇
联系方式:0576-8331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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