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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41025061F/2021-102688 文号-
成文日期2021-08-18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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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25061F/2021-102688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1-08-18

  • 文号:

    -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调整非供暖季三门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2021-08-18 16:43 来源: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非供暖季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05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二、执行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以实际用气量结算。

三、请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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