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高委员:
您在三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城区主次街道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提案》(第 146 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城区主次街道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就建议的可行性和现阶段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和深入探讨。
一、对于城区主次街道安装充电桩(充电插座)需要总体的规划布局,我局计划邀请设计单位对县城范围内的充电桩安装进行整体设计,完成设计后分步、分阶段实施。考虑到我县财政现状,可以用3P 形式引进投资商实施。
二、为缓解市民出行压力,目前我县已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了95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放置自行车955辆,引进共享单车运营企业4家,共计投放共享单车1200辆。计划在后期加大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有效解决市民出行压力。 三、全县49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其中43个小区已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未选聘物业的老旧小区确实存在未安装充电桩现象。这些老旧小区已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由业委会或街道牵头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充电桩安装。如果未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则需要小区全体业主自行分摊,并根据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由街道负责)与物业企业提出的建设方案,由城建部门会同执法局、街道、公安一并进行选址审查确定,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安消防机构做好业务指导。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局将积极担当,在2021年年底 前完成整体规划编制。明年开始逐步推进项目实施,五年内实现城区主次街道充电桩安装覆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梅 毅
联系电话:13665796762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