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51 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21〕3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实际,县农业农村局代拟形成了《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现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 7月1日 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任君,83361670,邮箱50848098@qq.com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告.doc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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