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门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三门县公安局设政治处和21个内设、下设机构及7个派出所,为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底共有行政人员426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77人,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3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门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交警大队、局属三门县看守所预算。
二、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门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947.30万元。
(二)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16947.3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578.20万元,占86.02%;政府性基金收入1010万元,占5.96%;省级转移支付收入559万元,占3.30%;上年结转收入800.10万元,占4.72%。
(三)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16947.3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4007.53万元;其他监狱支出55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74万元;其他支出10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28.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72.27万元,项目支出6546.17万元。
(四)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47.30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578.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0万元,省级转移支付收入5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0.1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007.53万元;其他监狱支出55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74万元;其他支出1010万元。
(五)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37.3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678.78万元,主要是基建项目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转到政府性基金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007.53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04,占7.22%;住房保障支出779.74,占4.8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5937.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7681.01万元;机关服务300万元;信息化建设90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573.12万元;其他监狱支出553.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4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79.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0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2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
公用经费1272.2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1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58万元,主要是基建项目经费归到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1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1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核电警务室办案支出及基建项目支出。
(八)关于三门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编制到县外事侨务办及台办,纳入专项预算管理。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金额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9.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33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及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钉钉派车,共享全局资源,节省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三门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包括大楼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安服务费、大楼日常维修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三门县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5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门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1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三门县公安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3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