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三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1月,内设优抚褒扬科,安置创业科、办公室三个科室,下设军休所、服务中心两个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7)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8)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三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268.49万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426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3.57万元,占 67.09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占0%;专户资金 0万元,占0 %;省级转移支付收入1404.92万元,占32.91%。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4268.4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9.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6.46万元,项目支3953万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68.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4.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8.4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共安排预算3893.59万元,2021年安排预算4268.49万元,比上年增加9.6%。由于本年度各类服务对象增加,相应的发放标准也在提高,所以预算安排的经费也相应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4150.21万元,占97.23%;卫生健康支出94.56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占0.5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30.7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编外人员等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建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19.9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务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墓的修缮维护和服务中心的管理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乡退役伤残军人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1067.7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5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18.2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0.9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项)9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技能培训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33.57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事业费补助,养老医疗补缴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567.45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士官慰问补助,社保接续养老补助以及失业伤残军人社保缴费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47.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46.7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父母体检。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26万元、津贴补贴48.69万元、奖金5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5.55万元、绩效工资24.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万元、退休费4.5万元,助学金0万元、生活补助10.38万元、医疗费2.15万元、住房公积金23.72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 26.46 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3.12万元、福利费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局无政府性基金。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该费用为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有关单位业务联系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局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服务中心、军休所两个下属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其中服务中心6万元,军休所0.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局无公务用车和价值5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1年无计划购入车辆或是价值5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3万元,项目已全部进行中。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XX(类)XX(款)XX(项):指……。
11.XX(类)XX(款)XX(项):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