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
一、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3.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物资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5.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维护供销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6.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协同公安、安监部门行使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行业管理职能。
8.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社的各项活动。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包括: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预算。
二、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收支总预算394.50万元。
(二)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收入预算3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支出预算394.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4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3.44万元,占97.2%;日常公用支出1.76万元,占0.4%;项目支出9.30万元,占2.4%。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5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5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4.5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48万元,主要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68万元,应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调整支出减少。2、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3万元,因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而增加;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的行政运行减少16.9万元,增、减原因主要⑴是精简遗属人员生活费及基数调整减少6.07万元;⑵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目标考核奖预算编制(基数)的差额所致。⑶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增加3.66万元,因2021年安排特种商品储备(农资化肥、农药储备)9.3万元,上年农产品推介资金执行数5.64万元,差额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4.50万元,占100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28.43万元,占7.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41.02万元,占8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04万元,占6.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5.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31.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精简遗属人员生活费等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项)事务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农资商品化肥、农药储备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发放。
(六)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用经费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百分比无法计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人员、没有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商品流通业务交流等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的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精简遗属人员生活费等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供销社农资商品化肥、农药储备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