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县审计局审计报告(三审财报【2020】10号)涉及到应急管理局救灾资金使用的问题,经核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民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利奇马”台风是机构改革后经历的第一个较大自然灾害,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倒损房救助必须是灾民唯一住宅的解释,把握不够准确,横渡镇王岐庄村郭喜龙一户多宅,经核实是考虑母亲林春女年纪较大,帮其母亲代报,该住宅为其母亲在村内唯一住宅,并在灾后重新修缮。今后我局将加强文件研读和上级部门的沟通,细化救助标准,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审核,确保把救助资金用在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针对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和倒损房屋未及时修缮或重建的问题,应急管理局涉及消防救援救助装备的采购,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采购并支付。另外,行政执法局的排涝泵车也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采购并支付。涉及3个乡镇17户已领取到倒损房救灾资金,未修缮或重建的受灾群众,经实地核查,其中2户不符合补助标准,救灾资金已收回,其余15户已完成修缮重建或在重建中,救灾资金已使用。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存在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审核不严,台账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在审计期间我局协同乡镇(街道)及时作了整改,今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救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发放审批公示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协同乡镇(街道)督促救助对象修缮或重建房屋,完善监管方式,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绩效。
水毁工程方面:县林场回龙庵至悬渚道路边沟工程、县林场回龙庵至悬渚道路管涵工程、县沿海工业城路面工程也已全部完工,其中县林场回龙庵至悬渚道路边沟工程和县沿海工业城路面工程正在决算审核中。
二、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0月份采购的橡皮艇和船外机共11.8万元,全部分配至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及10个乡镇(街道),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也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在审计期间我局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将救灾物资计入了固定资产帐目并办理了调拨手续。今后我局将完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明确资产权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