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民生信息 >> 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

三门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1-03-25 12:01 来源:县教育局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台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基〔2020〕12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门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中考

(一)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台州户籍、三门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三门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三门户籍,在县外初中毕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须在我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完整学籍并就读至毕业(包括有三门学籍且在三门县内初中有三年实际学习经历)。

报考职业高中者不受此列条件限制。

5. 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且在三门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二)中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3128时至15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要求:以学校为单位设立中考报名点。(1)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2)县内初中毕业的往届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报名;(3)三门户籍的县外初中毕业的应、往届生想回三门报考的,应届生凭学籍证明和户口簿,往届生凭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4)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1),该表由报名点送教育科核验后,再由报名点于4月2日前统一送交县招生办留存。

各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负责。

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程序

1)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县代码(85),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至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顺序号一律按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先后顺序从001号起由小到大编排,不编重号,原则上不留空号。

2)报名点编好报名序号并进行电子摄像,照片以报名序号命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输入信息。报名点打印核对单让考生进行核对确认后并签字负责。

3)填报志愿:每个考生都必须选填志愿,志愿栏中的志愿均填招生学校代码。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6日8时至7日17时,确认时间为5月8日8—10日17时。考生填报志愿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学习情况慎重考虑,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印《2021年三门县普通高中招生确认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再交就读的初中(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各初中学校要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

普通高中志愿可从01-三门中学、02-第二高级中学、03-亭旁高级中学、04-尚义高级中学A、05-尚义高级中学B、06-启超中学A、07-启超中学B08-英华外国语学校A、09-英华外国语学校B、10-观澜中学A、11-观澜中学B等七所学校十一个志愿中选填一个至八个志愿。

三门职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不进行志愿填报,由考生自行去学校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愿读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在志愿栏对应的小方框内打“√”。

4.报考费用:

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各校在5月14日前将报考费交至县教育局计财科。

5.其他要求:

1)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将有报名序号和考生姓名的花名册于5月14日前送交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行自主申报(详见附件4)。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具体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日期

科目

 

时间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上午

语文

9:00-11:00

数学

9:00-11:00

英语

(含听力)

9:00-10:40

下午

科学

2:30-4: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30-4:10

/

2.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从2021年起,听力考试只提供CD光盘播放介质,不再提供磁带播放介质。

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3.考点安排

三门初级中学考点:三门初级中学、沙柳中学报名点考生;

城关中学考点:城关中学报名点考生;

海游中学考点:海游中学报名点考生;

南山中学考点:南山中学报名点考生;

实验中学考点:实验中学报名点考生;

珠岙中学考点:珠岙中学、高枧中学报名点考生;

亭旁中学考点:亭旁中学报名点考生;

六敖中学考点:六敖中学报名点考生;

健跳中学考点:健跳中学报名点考生;

沿江中学考点:沿江中学、沿赤中学报名点考生;

花桥中学考点:花桥中学报名点考生;

小雄中学考点:小雄中学、泗淋中学报名点考生;

英华外国语学校:英华外国语学校报名点考生。

 

4.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21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八项(总分40分);100米游泳项目可替代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但只能替代一次。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考试类别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备注

耐力类

(10)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

/

必考项目

力量类

(10)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

/

必考项目

跳跃类

(10)

立定跳远

1分钟跳绳

/

游泳

由考生自选一项

技能类

(10)

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

足球绕

杆运球

由考生自选一项

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力量类考试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

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

技能类的考试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其中一项。

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标准见附件3。各校应积极放开选考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体育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4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24分。

3)考试时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点设置:体育考试所有项目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县设立两个考点,具体实施办法另定。考试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

5)各中学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学校在体育考试前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6)要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重视体育考试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导向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体育考试的成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查实的要重新进行公开测试;在考试中有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的取消体育考试成绩。举报电话号码为83322778。

5.试卷保密安全: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考点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6.副题启用: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参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相应的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提供副题、相应答案及评分参考。

二、高中招生

(一)县普通高中招生具体办法见《三门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另发)

(二)县职业高中招生。招生由县职业中专组织实施,招生实施方案于 5 月28日提前交县招生办备案,录取名册报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备案。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见招生学校招生简章。 

(三)“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1.“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3.“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jyj.zjtz.gov.cn(台州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

(四)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招生

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专业的招生以县为主,由台州市教育局进行统筹。跨设区市报名就读“3+2”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专业的志愿填报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并于202176日前向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上述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五)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录取名册报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备案。

(六)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4),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

(七)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精神,全市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三、考试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实施。中考与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规定,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高标准完成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以取信于社会。

(三)、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四)、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招生学校要规范招生,不得突破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按照浙教办基〔201932 号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将对违规学校作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学校所在县为主,如需跨区域规模招生的,须在20213月底前向县教育局报送跨县规模招生计划,经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形成跨县(市、区)规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五)、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特长生除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内。

(六)、严格学籍注册规定。招收的新生学籍注册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学籍注册登记部门以县招生办报送的录取名单为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登记。如有关学校对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非台州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2.台州市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3.台州市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表

4.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

非台州户籍考生在三门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姓名


初中学籍辅号


照片(1寸)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

 签发机关


 

所在地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学习

经历

证明

(所在

初中

填写)

1.该学生经(招生渠道)             进入我校。

2.               日至                 日,在         (转学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生填写“我校”,下同初一年级就读,

3.                 日至               日,在       初二年级就读。

4.                 日至                      初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县教育局 教育科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附件2

台州市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一、耐力素质

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场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当每组跑完全程即召回考试学生,宣布所跑成绩。20人一组,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

二、力量素质

(一)引体向上(男生)

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及相关的安全设施。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录有效引体次数。考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考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考试时,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接着回复到开始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二)仰卧起坐(女生)

场地器材:体操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秒表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取一分钟内完成的有效次数。考试时,裁判应宣报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计次数。考试时,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屈成90度,两手指交叉紧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两踝关节处(不得施加任何外力帮助)。起坐时,收腹抬上体前屈,以两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继续仰卧至两肩触垫,接着做下一次动作。

三、跳跃素质

(一)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专用电子立定跳远考试仪。

考试规则: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脚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续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二)跳绳

场地器材:干净、平整场地(篮、排球场等);考试专用跳绳、电子跳绳考试仪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二次,记录以1分钟累计所跳的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听到“预备-开始!”的信号(同时开表)后,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绳,双手从后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计为一次。

四、运动技能

(一)篮球运球投篮

场地设施:篮球场半个(宽15米,长14米),以中线与边线的交点为圆心,60厘米为半径画弧,一处作为运球的起、终点,另一处作为折返点;篮球(男生7号球、女生6号球)、标杆和电子计时器。

考试规则:从起点向球架运球,用行进间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投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杆再完成行进间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起点,记下时间,以秒为单位。每人可考试二次,记最好一次成绩。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必须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秒表不停。

(二)排球垫球

场地器材:3×3米男女考试区若干处,标准比赛排球。

考试规则:在规定的区域内将球抛起,连续正面双手垫球并达到规定高度,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每人可测二次,计最好一次成绩。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踩线垫球、考试区外垫球、垫球高度不足等。

(三)足球运球

场地器材: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5号足球。(如下图)

考试规则: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运球,同时开表,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试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67秒为7.7秒。登记时,均报出成绩。

每位考生有二次测试机会,取最好一次的成绩。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现漏绕标志物、故意手球、球出规定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违规行为。

(四)游泳

场地器材:25米以上长标准游泳池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等。

考试规则:100米游泳。考生须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为水中单手攀池壁,听到“各就位-开始”的信号后(同时计时)出发,泳姿不限,但各自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行进,途中不得停顿(不得脚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线等)。转身时,允许考生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壁,可以水下转身后,用脚蹬池壁,连续游进。

每位考生有二次测试机会,取最好一次的成绩。


附件3

台州市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表

分值

耐力(秒)

上肢(躯干)力量

下肢力量

技能项目

长跑
(分秒)

引体
向上(次)

1分钟仰卧
起坐(次)

立定跳远
(米)

1分钟跳绳
()

篮球运球投篮
(秒)

排球垫球

足球运球()

100米游泳

(分秒)

男生
1000

女生
800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10

340

325

10

50

2.5

1.99

185

185

20

30

40

40

9

10

330

340

9

350

335

9

46

2.42

1.93

175

175

24

34

36

36

10

11

340

350

8

400

345

8

42

2.34

1.87

165

165

28

38

32

32

11

12

350

400

7

410

355

7

38

2.26

1.81

155

155

32

42

28

28

12

13

400

410

6

420

405

6

34

2.18

1.75

145

145

36

46

24

24

13

14

410

420

5

430

415

5

30

2.1

1.69

135

135

40

50

20

20

14

15

420

430

4

440

425

4

26

2.02

1.63

125

125

44

54

16

16

15

16

430

440

3

450

435

3

22

1.94

1.57

115

115

48

58

12

12

16

17

440

450

2

500

445

2

18

1.86

1.51

105

105

52

62

8

8

17

18

450

500

1

510

455

1

14

1.78

1.45

95

95

56

66

4

4

18

19

500

510


附件4

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分类别

1.烈士子女: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二、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1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教育-中考”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APP,进入“热门服务-一件事”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四)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五)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七)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地区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地区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八)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九)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及所在地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