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2日在三门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门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三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叠加”,防控性增支、逆周期调节性增支、基础保障性增支“三碰头”的经济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定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两战两赢”,将“财为政服务”落实到工作全过程,统筹推进控疫情、稳企业、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为建设新时代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北部引擎提供坚强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1.1%;全县税收收入13.3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同比下降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4%。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8.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0亿元。
主要科目收入:增值税7.11亿元,下降0.1%;企业所得税1.58亿元,下降22.7%;个人所得税6393万元,增长8.3%;房产税3205万元,下降74.6%;城镇土地使用税2372万元,下降44.5%;土地增值税5427万元,下降7.3%;契税1.23亿元,增长46.4%。非税收入完成2.85亿元,同比下降21.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99.88%,同比增长0.3%,剔除债券资金影响,同比增长1.2%。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0.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0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部分重点支出情况:教育支出10.08亿元,同比增加4589万元,增长4.8%。农林水支出7.55亿元,同比增加17958万元,增长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亿元,同比增加2.23亿元,增长44.1%。卫生健康支出5.01亿元,同比增加8478万元,增长20.4%。公共安全支出3.0亿元,同比增加2785万元,增长10.2%。
在执行过程中,2020年总支出超过了年初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县财政局调整了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由年初的51.40亿元调整为53.9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29%,同比下降18.7%。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1.73亿元,收入合计25.76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2.4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2%,同比增长83.9%,剔除债券资金影响,同比增长66.7%。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3.28亿元,支出合计25.76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2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0.3%。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51万元,收入合计25.7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25.76万元,21.2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4.51万元结转下年。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2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5.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17亿元,同比增长0.2%,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89.9%。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56亿元。截止2020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4.52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限额、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限额。2020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0.76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5亿元。
2.结构。截至2020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8亿元,占80.4%;专项债务13.87亿元,占19.6%。
3.使用。2020年,全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5亿元,其中:用于交通运输0.5亿元,占5.9%;教育0.5亿元,占5.9%;农林水利0.5亿元,占5.9%;医疗卫生0.35亿元,占4.1%;污染防治0.65亿元,占7.7%;城乡社区1.9亿元,占22.4%;其他支出4.1亿元,占48.2%。
4.偿还。2020年,全县财政安排债务还本支出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5亿元。均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意见,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财力,加强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防疫优先,力推“两战两赢”
一是全力统筹防疫资金。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及时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快捷拨付程序,加大统筹,加快调拨,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县共落实疫情防控经费3907万元。二是积极对冲疫情影响。深入实施“五减”专项行动,全县累计减免税费12.39亿元(不含社保);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缴费单位社保费3.19亿元,返还困难企业社保费1364万元,惠及困难企业1863家。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减免租金646万元,惠及企业522家。三是加快“两直”资金落地。全县共争取中央“两直”资金43579万元、省级惠企利民补助资金1132万元,用于统筹落实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为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撑。
2.坚持扶强助推,壮大民营经济
一是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落实资金7500万元鼓励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壮大服务产业提升、扩大外贸出口;强化科技赋能,落实资金2500万元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各类人才资金2500万元支持多层次、多领域人才引育。二是扎实为企业纾困。通过采取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补助等措施,安排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资金4400万元,受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6000余户,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助力援企稳岗、降低成本。三是保障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共争取新增一般债券4亿元、专项债券4.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790万元,有效保障“四好农村路”、海塘加固、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坚持统筹调度,推动民生改善。
一是支持教育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支持打造教育金名片,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现代职业教育。教育累计支出10.08亿元,同比增长4.8%。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人均1000元提高到人均1340元,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10元/人·月,比上年度提高53元。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5%,惠及全县3.77万退休人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标准提高至180元/月,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7.30亿元,同比增长44.1%。三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高标准完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考核,文化体育累计支出9500万元,同比增长4.3%。
4.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扶贫专项资金1.5亿元,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培育农业新业态,打造升级版美丽乡村,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水污染治理提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美丽城镇等项目建设。
5.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精细管理。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只减不增,厉行节约。二是全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对绩效目标审核流程再优化,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6+N”模式的国有企业发展架构基本形成,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面完成,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过去一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如:财源基础尚不稳固,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政策效应不够明显,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突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经济形势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趋势没有变,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没有变。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影响我县财政运行的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2021年财政收入增长仍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短板,都对我县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21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对2021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科技型、生态型、湾区型长三角卫星城市”的总体定位,为建设接沪融甬先行区、湾区开发示范区、先进制造核心区、山海水城样板区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零基预算,加强资源统筹,突出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守牢风险底线。努力为“十四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7.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5%。其中:税务部门预期征收15.27亿元,同比增长7.2%;财政部门预期征收2.1亿元,同比增长10%。加上转移性收入预期43.84亿元,收入合计61.21亿元。
2.支出预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支出49.75亿元,剔除债券资金影响,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08%,加上转移性支出11.46亿元,支出合计61.2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8.9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5.3%,加上转移性收入预期9.31亿元,收入合计28.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拟安排支出12.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16%;加上转移性支出预期15.80亿元,支出合计28.3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5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34.62%。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安排支出1569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5.2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4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安排支出25.5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8%。收支相抵,本年收支预期结余-3801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年末累计结余24.14亿元。
(七)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尚未下达2021年政府债务新增额度和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暂按75.76亿元控制,其中一般债务59.89亿元,专项债务15.87亿元。根据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135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亿元。
(八)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2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审核工作。2021年20万元以上项目共688个,涉及资金共30.79亿元。
(九)人代会前安排的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县级预算草案在县人代会批准前,安排使用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三、认真抓好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围绕增收节支,优化财政保障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支出结构调整,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财政组合拳,增强我县发展动力。一是促进有效投资。充分发挥乡镇、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力求把招商引资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加大对政府性资源资产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建立健全“储备库、发行库、执行库”一体化的债券项目滚动管理机制,保障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一批支撑三门高质量发展的大项目。二是牢固树立铁心“过紧日子”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按照“应减尽减、应压必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办公费、会议费、宣传费等。三是慎终如始保障疫情防控。支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安排新冠肺炎防控资金1565万元,加强对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资储备的保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全力支持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二)围绕政策落实,推动产业升级
综合应用减税降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支持构建“4+3+X”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一是减轻企业负担。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辅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应减尽减、应享尽享。继续用足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加大投入激活企业动能。县财政安排1.5亿元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同比增加5030万元。加大科创投入,安排科技兑现3925万元,深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三是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着力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加强项目储备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提前谋划专项债项目,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债券资金和绿色转化(两山)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利好作用。
(三)围绕民生福祉,加大民生投入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事业保障力度,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持续振兴三门教育。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支持加强与名校合作,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推动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加快集聚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一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县拟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39亿元,继续保障支持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项目。继续推动全面开展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补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2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6000万元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40万元,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提高社会综合救助能力。继续支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三是优化生态环境。全县安排绿色发展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五水共治”专项资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9亿元,支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促进碳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让三门的水更清、天更蓝。四是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做好扶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培育农村新型主体,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不断增强农民幸福感、获得感。
(四)围绕财政绩效,提高财政智治水平
坚持数字赋能,着力打造整体智治财政,推动决策更科学、治理更精准、服务更高效。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预算编制为龙头,按照“预算一体化、执行标准化、监督绩效化、结果公开化”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改革,逐步形成全流程、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增量优方向”和“存量调结构”相结合,确保政策延续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加大力度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切实保障大事中的大事、要事中的要事。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压紧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整体智治”理念,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财政政策和项目分类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基本支出定额化、项目支出标准化、专项资金绩效化”。
(五)围绕风险防控,守牢风险底线
妥善处理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增强底线思维,提高忧患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红线。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开好前门”,完善政府债券工作体系,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守牢后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风险情况评估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同步制定被征地农民参保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社保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实行分类管理。三是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加强“三保”预算管理,实时掌握、分析、监测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探索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财政收支运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要防范化解乡镇财政风险。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督,确保基层财政资金安全。
政府预算补充说明:
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1、政策名称或项目名称: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确权登记
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台政办函〔2017〕8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农村村民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三政办规〔2019〕7号)文件精神,设立三门县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确权登记项目。
支持方向:用于三门县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主要项目任务内容为三门县农村不动产测绘、地形更新(将现有地籍调查数据更新至现状数据)、权属调查、数据建库、按宗建立登记申请资料及影像等。
绩效目标:完成三门县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约110582宗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和权属调查更新工作,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全县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村民住房确权发证率达90%以上,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与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政策名称或项目名称:2021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浙江省财政厅于2013年9月下发《关于引发支持市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3〕19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县教育局为加快推进县民办教育发展,设立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方向:奖励优秀学子,营造好学氛围;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支持和引导地方改善办学条件;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
绩效目标:支持和引导地方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关于三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二、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xlsx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预计表.xlsx
四、21年预算平衡表.xls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xlsx
八、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xlsx
九、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xlsx
十、三门县202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xls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