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零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5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零收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的通知》(台公管办[2019]5号精神,切实降低制度化交易成本,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16条“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加快推进的现状,经与县发改委商榷同意,决定对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实行零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进入全县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和国有平台交易,并实现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实行时间:2021年3月1日起发布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招标文件实行零收费。

三、实行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实行电子招标文件零收费,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仍擅自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用,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国有平台经报县公管办后将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实行全系统联合惩戒,有权暂停该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公告。

四:其他项目交易按此通知参照执行。

 

相关投诉举报电话:0576-83338310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