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域总体规划(2014-2030年)
规划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三门县域城乡空间统筹协调发展,合理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及三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以及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
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三门县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51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根据国土二调2013年更新数据,2013年底陆域面积为1106平方公里),海域481.7 平方公里,岛礁28.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包括海游街道、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全域,以及三门铁路站场区块,三街道全域面积合计238.61平方公里,三门铁路站场区块1.1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9.74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县域总体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 2014~2020年(近期);
2. 2021~2030年(远期)。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 先生态后建设——强调生态文明先导
综合分析县域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风景名胜、文化遗产等生态人文要素,优先划定县域生态安全格局后,对生态空间以外用地考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保协调统一。
2. 先管制后利用——推进“多规”融合统一
综合协调主体功能区划、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部门空间规划,统一三门县域国土空间管制划分,并明确相应管制要求,在县域层面统筹全域空间资源要素,推进各部门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3. 先质量后数量——注重城市发展质量
注重从数量规模先导转向质量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城市化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市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以及用地空间的高效集约利用。
4. 先核心后体系——强化中心、极化带动
强化中心城区、重点镇在县域人口、产业的集聚作用,通过中心培育,构建带动全域发展的增长极核,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格局。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五条 区域功能定位
三门县域功能定位为:
国家绿色能源基地、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
1. 国家绿色能源基地。发挥绿色能源资源比较优势,继续推进三门核电工程、浙能台州电厂牛山涂火电项目建设,在确保生态环保基础上大力发展沿海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围绕“基地”做大电力关联产业规模,围绕“清洁”搞好资源转化,围绕“输出”加强通道建设,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多电型、环保的绿色能源基地。
2.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发挥三门地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心地带,甬舟都市区、台州城市群联结区域的区位优势,依托海游港、健跳港、浦坝港湾区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沿海开发,积极推进与象山、宁海统筹发展,推进滨海新城、华东电力城、沿海工业城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健跳港、海游港、浦坝港联动的港口发展格局,培育形成以临港产业、新兴海洋产业、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区。
3. 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充分发挥三门山海兼利优势,依托本地丰富和特色的旅游文化资源,坚持生态文明先行导向,合理布局城镇、生态、农业空间,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和生活居住配套环境,不断提升城市面貌和城市品质,凸显三门滨海特色,建设三门湾宜业宜居宜游滨海城市。
第六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 县域总人口
规划近期2020年县域常住人口46.0万人;远期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58.0万人。
2. 县域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31.0万人,城镇化水平67%;远期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45.0万人,城镇化水平78%。各镇近远期规划城镇人口详见附表三、附表五。
3. 中心城区人口
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18.3万人(含火车站区块0.3万人);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23.5万人(含火车站区块0.5万人)。
第七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 近期(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近期(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超过79.61平方公里(“两规”衔接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44.4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35.19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53.49平方公里。
建设用海边界:规划近期(2020年)建设用海规模边界控制在1.23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54.72平方公里。
2. 远期(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远期(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超过84.1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56.56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27.58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远期(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67.98平方公里。
建设用海边界:规划远期(2030年)建设用海规模边界控制在13.82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规划远期(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81.80平方公里。
第三章 县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第八条 县域生态安全格局
规划确定三门县生态安全格局为“一心四廊多斑块”。
“一心”:即位于三门县中部和西南部丘陵地带,区域具有丰富的林业和水资源,是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也是物种扩散和维持的主要栖息地,具有较高的生态敏感性,规划采取连片规模保护方式。
“四廊”:即由生态绿心向东北和东南方向延伸沟通生态核心与滨海生态带的四条生态廊道,是构成物种迁徙的最低阻力通道,也是县域重要的景观廊道,规划强调维持和恢复景观生态过程及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不同功能确定廊道的宽度和植被类型。
“多斑块”:即县域内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生态空间,是生态维护的关键点,规划中应防止其生态用地被城镇建设用地蚕食,并在保持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生态功能的分工和优化。
第九条 县域空间发展布局
形成“一主四重,一带两片”的县域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即由海游街道、海润街道及沙柳街道构成的中心城区,是县域城镇空间发展主中心。
“四重”:即浦坝港镇、健跳镇、珠岙镇、亭旁镇四个县域重点镇。
“一带”:即沿滨海岸线及县域干线公路集中布局城镇产业空间,形成滨海城镇产业发展带。
“两片”:即位于发展带东西两侧的西部绿色山地生态片和东部蓝色海洋生态片。
第十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 县域城镇体系框架
规划形成“一主四重三特”县域城镇体系框架。
“一主”:即三门中心城区,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主中心;
“四重”:即浦坝港镇、健跳镇、珠岙镇、亭旁镇四个县域重点镇;
“三特”:即蛇蟠、横渡、花桥三个特色乡镇。
第五章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一条 交通发展目标
1. 强化南北向区域交通联系,形成与甬舟、台州都市区快速联系交通通道;
2. 加快完善沿海地区区域交通通道建设,构建快速便捷的疏港交通体系;
3. 强化县域内部城镇组团间联系道路建设,形成完善的县域交通网络。
第十二条 交通发展战略
三门综合交通体系的构筑应突出“高效快捷、以人为本、低碳环保、综合协调、结构优化、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适应、促进并合理引导三门地区的发展与空间的拓展:
1. 以区域交通走廊引导区域城镇整体发展;
2. 以枢纽建设加强对外交通联系,提高区域融入度和参与度;
3. 以通道建设引导县域内的发展、城市新区的建设、产业基地的开发;
4. 以港口建设带动城市发展,实现港城互动。
第十三条 公路及场站规划
1. 公路网格局
规划三门县域公路网形成以“五纵三横”的高速、国省道公路为主格局,辅以县乡公路为支线的网状结构。
“五纵”:即甬台温高速、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余姚-温岭公路(规划S218,原S34)、鄞州-临海公路(规划S215)、丹东-东兴公路(G228);
“三横”:即上三高速东延线、三门磐安公路(规划S314,原S60、S74)-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临海岭根-浦坝港镇公路(75省道东延)。
2. 高速公路
在规划区内,规划形成“两纵一横”的高速公路格局。
“两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一横”为上三高速东延线;
规划高速公路出入口6处,其中甬台温高速公路1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3处,上三高速东延线2处。
3. 国省道
在规划区内,规划形成“三纵两横”的国省道格局。
“三纵”: 即余姚-温岭公路(规划S218,原S34)、鄞州-临海公路(规划S215)、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
“两横”: 即三门磐安公路(规划S314,原S60、S74)-丹东东兴公路(规划G228)、临海岭根-浦坝港镇公路(75省道东延)。
4. 县乡公路
规划县乡公路主要包括:沙书线、越沙线、沙柳-滨海新城公路、蛇蟠-一市公路、城北-桑洲公路、高枧-六敖公路、亭旁-岭根公路、健跳-浦坝港疏港公路、健跳北港疏港公路、五子岛疏港公路、木杓-氵里浦公路、仙岩洞-沿海工业城连接线、关小线及东延线、黄金坦-临海四岔村(黄四线)、花桥-小芝公路、山场-小芝公路。
第六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十四条 城市性质
三门中心城市城市性质为:浙江东部以海湾经济与山海生态为特色的滨海花园城市。
城市性质可进一步概括为:浙东海湾名城、山海生态美城、特色产业新城。
第十五条 城市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18.3万;远期2030年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23.5万。
第十六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4.38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33m2/人,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29.38平方公里,建设用海边界控制在0.5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29.88平方公里。
远期(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5.94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0m2/人,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不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31.19平方公里,建设用海边界控制在2.34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包括建设用海)控制在33.53平方公里。
第七章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十七条 用地发展方向
重点向东,适度向南、西、北发展,疏解老城区。向东完善枫坑塘工业园区和大湖塘新区,重点发展滨海新城区;依托老城区向西发展特色居住与一类工业;南部推进三门火车站区块建设,北部提升完善沙柳街道城市综合功能。
第十八条 城市总体布局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双核三城”规划用地布局结构。
“双核”:海游主城服务核、滨海新城服务核;
“三城”:海游主城、滨海新城、清溪新城。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九条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 公路
规划构建“两横四纵”的城市对外公路网。
“两横”为上三高速公路东延线和S314省道-G228国道;
“四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S218省道、G228国道-S215省道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
2.铁路
规划沿现状甬台温铁路平行预留沿海高速铁路线位通道,沿海高速铁路由宁海县进入经过三门县沙柳、海游、亭旁后进入临海,在现状三门火车站设沿海高速铁路高铁站。
规划将现有甬台温铁路功能调整为以城际客运为主,客货兼顾的城际铁路,运行时速200公里/小时,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设2处城际站点,一处为现状三门火车站,与沿海高速铁路高铁站实现同站换乘,另在海游港北岸规划布局一处城际站点,带动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的发展。同时在三门火车站布局三门货运站场,建设三门火车站现代物流基地,并向东建设健跳港区支线。
第二十条 城市道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四横六纵”结构,“四横”为带状城市的东西轴向交通依托,“六纵”为加强滨水城市两岸的联系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