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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7549190481/2021-104757 文号
成文日期2021-12-03 发布机构县档案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7549190481/2021-10475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档案馆

  • 成文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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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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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征集社会名人档案的公告

2021-12-03 13:56 来源:县档案馆浏览次数:


为丰富馆藏档案,展现三门县以及在三门县工作生活的名人精神风采,见证和维护名人的历史地位,完善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规定,三门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名人档案资料,建立完善社会名人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人档案资料征集范围

三门县籍或曾在三门县工作、寓居、考察、游历过的非三门县籍的在政治、科技、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宗教等各界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导、专家、学者、社会贤达、英雄模范、体坛名将、文学艺术及其他重要人物。

二、名人档案资料征集内容

(一)三门县籍或在三门县工作、寓居过的名人,征集以下资料:

1.名人生平资料,如自传、传记、回忆录、履历表等;

2.名人活动及交往材料,如文章、报告、演讲稿、日记、信函、音像(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光盘)、实物等;

3.名人论文、著作、研究成果、诗词、书画、文化艺术作品、奖品等;

4.社会对名人的评价、纪念、回忆的文章、著作等;

5.名人各类证书、委任状、谱牒等;

6.名人的口述历史材料;

7.名人收藏的反映三门县历史的图书、资料、文物、字画及其收藏品;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名人物品。

(二)对在三门县游历过的名人,主要征集考察游历三门县的相关文字记载、影像图片以及题词等。

三、名人档案资料征集方法

(一)档案所有者自愿将档案向县档案馆捐赠、寄存。

(二)曾在三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向县档案馆移交有关名人档案。

(三)对其他部门保管的名人档案进行移交或复制。

四、名人档案的保管及利用

三门县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保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永久保存名人档案,保证名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名人档案的利用必须经法定权利人同意后,按档案查阅利用的相关程序提供利用。

联系科室:三门县档案馆管理利用科

联系人:  梅表军     

联系电话:83326323    政府网:6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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