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22号)文件精神,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验收组对三门县林菊仙养猪场申报的生猪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测量、核对验收,并报局党委班子讨论通过,决定对该场资金按文件拨付,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畜牧兽医所联系。
县畜牧兽医所综合科 联系人:陈华君;联系电话:83361638;
附件:2020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公示)(1).docx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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