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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申请指南】畜禽强制扑杀申报指南

2021-12-16 09:4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

猪:250斤以上1500元/头;200-250斤1200元/头;100-200斤800元/头;50-100斤500元/头;50斤以下200元/头。

羊:30斤以下300元/头;30-80斤600元/头;80斤以上1000元/头。

牛:市场价值50%,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禽:小禽10元/只(羽);大禽20元/只(羽)。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咨询电话:0576-83321289

三、受理单位: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76-83325557(县农业农村局)0576-83376523(县财政局)

     举报地址:海游街道蟹山路1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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