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在与民互动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的基础。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缪世钿亲自任组长,缪世钿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工作动态、小结事项等在门户(民政公众号)网站长期公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济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接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养老、低保、困境儿童、婚姻等民政工作通过民政公众号形式公开或下基层或通过民政助理员宣传。
(四)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民政政务公开。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对救助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困境儿童的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上墙公开,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五)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与民政有关的低保、救灾救济、水库移民、村级换届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相关公开栏,规范公开形式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办文过程中校稿不够认真,出现文件定稿延迟,导致文件送达公开办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现定时限。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