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审计局:
你局审计组于2021年4月1日至5月14日对我局进行2019至2020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几个问题,我局非常重视,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装修财政资金及仲裁受理费的问题
自审计报告收悉后,我局多次与浙江三门贝特工艺品有限公司电话协商,要求对方返还装修财政补助款以及仲裁受理费,但该公司以企业财务困难,没有能力支付为由推脱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应返还款项。
(二)公共体育设施未按规定开放的问题
截至2021年9月1日,三门剧院、三门县体育馆2家城市百姓健身房均已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开放。
(三)超范围列支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的问题
经我局和县博物馆多方求证,结合省市文博部门和其他兄弟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做法,审计报告指出的文物征集项目符合文物范畴,其分歧在于文物的概念认识问题,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违规使用情况。其中亭旁起义油画作品按照国家文物部门明确规定属于可移动革命文物;两件中国画作品属于博物馆新征艺术名家藏品,也在文物广义概念范畴内。在今后的文物征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我局要求县博物馆明确文物概念范畴和文物藏品可使用资金范围,形成预算项目依据,不得揎自扩大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图书借阅押金未及时清退的问题
我局及县图书馆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多次发布借阅押金清退通知,告知广大读者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目前,退还手续正在逐步办理,截至2021年9月1日,图书借阅押金已退还133000元。
(五)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根据十五届县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我局多次参与专题讨论会,已扣减三门剧院工程相应超挖工程量2395.66立方米,扣减勘察费2万元,扣减监理费5万元。目前该项工程正按规定逐步办理相应概算调整,为后续三门剧院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提供保证。
二是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原则,我局及时制定投资工程类项目管理规定,健全工作架构,要求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特别是招投标环节和工程变更管理进一步规范,对招投标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投资控制,强化项目变更监督审核,严禁出现随意变更、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预算项目管理机制。统筹文旅体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公益性设施管理,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严格工程变更行为。
(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系统内财务核算,防范财务风险。二是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三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