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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1-104015 文号
成文日期2021-10-29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项目公示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1-104015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10-29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1年11月3日拟对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吨精制法匹拉韦生产项目

2021-10-29 10:13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关于2021113拟对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精制法匹拉韦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0精制法匹拉韦生产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承恩路11地块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承恩路11地块,利用厂区生产车间一甲类西侧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采用溶解脱色、压滤、浓缩结晶等工序,形成年产120精制法匹拉韦生产项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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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溶解脱色、压滤、浓缩结晶、离心、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末端RTO焚烧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30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酸异丙酯达到AMEG计算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排水量较小,水质简单,不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等级,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噪声: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溶剂和生活垃圾等,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13日至20211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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