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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0N95354Y/2021-103731 文号
成文日期2021-10-12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务信息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0N95354Y/2021-103731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减存量、防增量、控变量”推进耕地“非粮化”治理

2021-10-12 15:1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次数:

我县着力从“减少存量、防止增量、遏制变量”下功夫,通过分类施策、政策引导和机制保障,逐步推进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和长效管护,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

    一、“减存量”,实施分类整治优化。一是摸清底数。对全县7.0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现状逐个逐块进行排查摸底,摸清“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对所有“非粮化”地块建立台账,为分类施策提供依据。通过全面排摸,确认“非粮化”面积2.425万亩,其中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2.03万亩,挖塘养殖水产0.39万亩,抛荒0.005万亩。二是统筹施策。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专班,按照先易后难,开展清理腾退和调整优化。对粮食功能区内种植苗木、花卉、水果等经济作物的,引导农户清理腾退。对于一时难以出清的苗木地块,组织推广旱粮套种,提高粮食产量。对于挖塘养殖水产的地块,由于土壤盐碱化严重,恢复耕种难度大成本高,采取优化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完成整治。同时要求优化调整补充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所有地块,必须是质量保证、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且满足平原地区连片100 亩、山区连片 50 亩以上。三是分类治理撂荒耕地。根据撂荒性质和形成原因,逐一提出复耕计划和措施:对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对因土地流转不畅导致撂荒的耕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等方式引导土地流转。

二、“防增量”,配套激励与约束双向机制。一是实行奖补激励政策。强化种粮导向,对种植经济作物、挖塘养殖水产主动改种粮食,以及抛荒一年以上种植粮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补贴。通过政策引导,目前粮食功能区内新增大棚葡萄改种早稻面积80亩。二是出台“三不”约束政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苗木、多年生经济作物及挖塘养殖等不主动整改的承包户(农户)执行“三不”约束性政策,即种植苗木的不再核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植非粮作物及挖塘养殖的不得享受各类政策性补贴;种植非粮作物的种植经营户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

    三、 “控变量”,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明确监管由乡镇政府(街道)具体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将监管纳入日常管理和日常执法巡查,并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中。积极倡导新闻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监督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舆论监督。今年以来,已通过巡查发现并制止粮食功能区内三起新增的“非粮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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