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29日拟对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作出批复意见的公告
序号 | 依托项目名称 | 依托项目位置 拟设具体坐标 | 申请单位 | 设置方案 | 公示公告情况 | 入河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
1 | 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 | 三门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
排放口位于污水处理厂东侧洞港,东经121°37′44.34″,北纬28°51′5.40″ | 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位置:洞港污水处理厂东侧洞港,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7′44.34″,北纬28°51′5.40″。 设计规模:总体设计规模为1.0万m3/d,分两期实施,近期处理规模0.5万m3/d,远期为1.0万m3/d。 设计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限值与《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地表水准IV类标准中较严值。 入河排污口的类型:入河排污口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采用暗管将处理尾水引至洞港岸边排放。 受纳水体:洞港。
| 2021年1月27日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1月27日受理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告》 | 洞港污水处理厂工程符合三门县浦坝港镇总体规划(2018~2030)规划要求。本工程建设对该区域目前水功能区管理、生态及地下水有着积极作用,本工程属于区域减排项目,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区域废水污染物总量削减。排污口的位置设置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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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污染防治科
联系电话:83368811 传真:8338375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批复意见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