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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2x4/2021-88498 文号
成文日期2021-01-22 发布机构亭旁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2x4/2021-88498

  • 主题分类: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亭旁镇

  • 成文日期:

    2021-01-2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0年亭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2 08:54 来源:亭旁镇


  (详细图文版查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亭旁镇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主要采用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红旗第一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71条;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尚无发现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郭华申为组长、党委委员卢志强为副组长和司法所长兼综治主任张敏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综治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年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改善亭旁镇政务环境,服务亭旁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工作实效。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4方面内容:一是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二是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三是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等情况。四是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宅基地审批、劳动就业、扶贫开发政策、低保户资格认定等。

        (三)依托平台载体,完善公开形式。

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广播、报刊、网站、远教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镇各部门单位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公开落实。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27

 +152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3件

3304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是指2019年年末申请的,年内未完成办结转入2020年办理的依申请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有待加强,更新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下阶段继续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公开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各办公室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联络员要加强与各办公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三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浙江红旗第一飘”公众微信号公布,联系电话:8355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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